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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技术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通知 环办标征函〔2021〕3号

发布日期:2021-02-03 15:53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部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技术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2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许鹏军
  电话:(010)65646255
  邮箱:wuranyua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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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技术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规则》(国环规法规〔2020〕4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1年2月2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监测司 许鹏军
  电话:(010)65646255
  邮箱:wuranyuan@mee.gov.cn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安门大街82号
  邮编:10000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工业用化学产品中消耗臭氧层物质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1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