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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20-05-21 08:54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相关法规标准的变化,进一步规范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修订《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环境辐射监测的一般要求》(GB/T15950-1995),目前已经完成了该标准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即《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6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李颖骁
  电话:(010)66556388
  传真:(010)66556375
  邮箱:hssff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5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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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相关法规标准的变化,进一步规范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修订《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近地表处置场环境辐射监测的一般要求》(GB/T15950-1995),目前已经完成了该标准修订的征求意见稿,即《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6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辐射源安全监管司  李颖骁
  电话:(010)66556388
  传真:(010)66556375
  邮箱:hssffc@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征求意见稿)
     3.《放射性固体废物近地表处置场辐射环境监测要求(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5月19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