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征集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意见征集

关于公开征求《核安全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4-17 07:56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相关要求,规范和加强核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核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公众对核安全的认知水平,保障核能利用安全,我部起草了《核安全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核安全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heanquanxietiao@mee.gov.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鲁昕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 话:(010)66556019

  传 真:(010)66556394

  附件:1. 《核安全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核安全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2020年4月17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意见征集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相关要求,规范和加强核安全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核安全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提升公众对核安全的认知水平,保障核能利用安全,我部起草了《核安全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核安全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意见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书面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heanquanxietiao@mee.gov.cn),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鲁昕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2号

  邮政编码:100006

  电 话:(010)66556019

  传 真:(010)66556394

  附件:1. 《核安全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 

          2. 《核安全信息公开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