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 灭菌指示微生物(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水质 总铟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孙娟
电话:(010)66556826
传真:(010)6655682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灭菌指示微生物(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灭菌指示微生物(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总铟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总铟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于征求《水质 灭菌指示微生物(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征求意见稿)》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环办标征函〔2020〕9号
来源: 时间:2020-03-25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提高生态环境管理水平,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水质 灭菌指示微生物(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水质 总铟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和《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4月3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
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意见征集”栏目(http://www.mee.gov.cn/hdjl/yjzj/zjyj/)检索下载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监测司孙娟
电话:(010)66556826
传真:(010)66556826
邮箱:zhiguanchu@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水质 灭菌指示微生物(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征求意见稿)
3.《水质 灭菌指示微生物(枯草芽孢杆菌黑色变种)的鉴定 生物学检测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4.水质 总铟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
5.《水质 总铟的测定 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6.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
7.《水质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便携式顶空/气相色谱-质谱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