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核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于2019年9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马磊
电话:(010)66556841
传真:(010)66556837
邮箱:jianceyingj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杨斌、黄东辉、吴永乐
电话:18611210215、13810214709、15011233960
联系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马永福
电话:1375825681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7.《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测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9.《就地HPGe谱仪测量土壤中γ核素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7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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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核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环办标征函[2019]35号
来源: 时间:2019-07-29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规范核与辐射事故应急监测工作,我部决定制定《核事故应急监测技术规范》等四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于2019年9月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设施安全监管司马磊
电话:(010)66556841
传真:(010)66556837
邮箱:jianceyingji@mee.gov.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编:100035
联系人:生态环境部核与辐射安全中心杨斌、黄东辉、吴永乐
电话:18611210215、13810214709、15011233960
联系人:辐射环境监测技术中心马永福
电话:13758256816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7.《应急监测中环境样品γ核素测量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9.《就地HPGe谱仪测量土壤中γ核素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7月29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