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芬顿氧化法废水治理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我部决定制定《芬顿氧化法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提意见,并于2019年8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部科技与财务司。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岳子明
电话:(010)66556134
传真:(010)66556127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尚光旭
电话:(010)5155 5002转803
电子邮箱:shangguangxu@caepi.org.cn
2.《芬顿氧化法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6月25日
附件3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4.清华大学
5.北京化工大学
6.东华大学
7.北京科技大学
8.四川师范大学
9.山东建筑大学
10.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1.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12.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13.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5.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16.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7.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18.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2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2.国家能源集团
23.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4.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5.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6.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生态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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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芬顿氧化法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环办标征函[2019]24号
来源: 时间:2019-06-25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防治环境污染,改善环境质量,规范芬顿氧化法废水治理工程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我部决定制定《芬顿氧化法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该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提意见,并于2019年8月1日前将书面意见及电子版反馈我部科技与财务司。标准相关资料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部科技与财务司岳子明
电话:(010)66556134
传真:(010)66556127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尚光旭
电话:(010)5155 5002转803
电子邮箱:shangguangxu@caepi.org.cn
2.《芬顿氧化法废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3.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9年6月25日
附件3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
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3.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4.清华大学
5.北京化工大学
6.东华大学
7.北京科技大学
8.四川师范大学
9.山东建筑大学
10.河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11.天津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12.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
13.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4.中国市政工程中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15.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16.中国电建集团成都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17.中持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18.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
20.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1.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
22.国家能源集团
23.中国水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4.上海同济环境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25.北京朗新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6.北京国环清华环境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部内征求法规司、生态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固体司、环评司、监测司、执法局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