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标征函[2018]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形成二次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4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薛瑞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
邮政编码:100142
电话:18010156467,(010)88193969
传真:(010)88193999
电子邮箱:xuerui@ceedi.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洪宇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62
传真:(010)66556262
3.《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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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来源: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时间:2018-03-22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标征函[2018]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形成二次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4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薛瑞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
邮政编码:100142
电话:18010156467,(010)88193969
传真:(010)88193999
电子邮箱:xuerui@ceedi.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洪宇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62
传真:(010)66556262
3.《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