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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8-03-22 09:25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标征函[2018]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形成二次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4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薛瑞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

  邮政编码:100142

  电话:18010156467,(010)88193969

  传真:(010)88193999

  电子邮箱:xuerui@ceedi.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洪宇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62

  传真:(010)6655626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3.《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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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征集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标征函[2018]11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防治污染,保护环境,保障公众健康,我部决定制定发布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在前期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并形成二次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国环规科技〔2017〕1号)要求,现就二次征求意见稿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4月1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中国电子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 薛瑞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160号

  邮政编码:100142

  电话:18010156467,(010)88193969

  传真:(010)88193999

  电子邮箱:xuerui@ceedi.cn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水环境管理司 洪宇宁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62

  传真:(010)66556262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pdf

        2.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pdf

        3.《电子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二次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