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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环境信息元数据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7-09-28 16:23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信息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推进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我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信息元数据规范》(HJ720-2014)进行修订。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10月27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逾期不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陈子易 宛悦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30

传真:(010)66556224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信息元数据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3.《环境信息元数据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21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信息中心、分测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部内征求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生态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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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推进环境信息标准化建设,我部决定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信息元数据规范》(HJ720-2014)进行修订。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10月27日前反馈我部科技标准司,逾期不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p.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科技标准司 陈子易 宛悦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556230

传真:(010)66556224

附件:

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环境信息元数据规范(征求意见稿).pdf

3.《环境信息元数据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pdf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9月21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环境保护部华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华东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西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西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环境保护部东北环境保护督查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环境保护部环境发展中心(信息中心、分测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与经济政策研究中心

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

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

(部内征求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核电安全监管司、辐射源安全监管司、生态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