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环评函〔2017〕1380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及审批局: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部署2017年全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6〕2257号)工作要求,各省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实现县级环保主管部门通过环保专网交接平台实时报送环评审批信息,对于不能按时、按报送质量要求完成审批信息联网报送的,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我省根据上述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河北省环评审批信息联网工作报送工作方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上半年基本按要求完成了环评审批信息联网实时报送工作。但也有个别县级环保、审批主管部门未按要求进行审批信息报送,严重影响了我省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进度。根据环境保护部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12月1日,我省尚有30个县(区、市)级环保、审批主管部门(见附件)未按照我省报送工作方案进度要求实现评审批信息实时报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县(区、市)级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环保部环评审批联网报送工作部署,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1、各市级和县(区、市)级环保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和技术保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报送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对于正在组建行政审批局的环保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衔接,明确责任,完善内部管理,确保联网报送工作衔接顺畅。
2、各市级环保局和审批局应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督促下级环保、审批主管部门做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务必在保证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前提下,及时调度和指导有关县(市、区)按要求的时限上报。
3、未完成联网实时报送工作的县(区、市)级环保主管部门务必严格按照环保部环评审批联网报送工作部署要求,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审批信息实时报送。
4、对于未按时完成联网实时报送,或报送质量较差、通过此次工作调度,数据信息上传工作仍无进展,影响全省数据上传工作的县(市、区)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一问责八清理”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直接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联 系 人:省环保厅环评处 王 璐
联系电话:(0311)87803635
技术支持:省环境信息中心 马亮亮
联系电话:18231089768
附件: 2017年未进行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环保主管部门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8日
抄送: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分局及审批分局
附件
2017年未进行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环保主管部门名单
地市 |
序号 |
区县 |
保定市 |
1 |
容城县环保局 |
2 |
保定市环保局保定白沟新城分局 |
|
3 |
保定市环保局竞秀区分局 |
|
沧州市 |
1 |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吴桥县分局 |
2 |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东光县分局 |
|
3 |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环保局 |
|
4 |
沧州渤海新区环保局 |
|
承德市 |
1 |
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双桥区分局 |
邯郸市 |
1 |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峰峰矿区分局 |
2 |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冀南新区分局 |
|
3 |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邯郸经济开发区分局 |
|
衡水市 |
1 |
衡水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2 |
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滨湖新区分局 |
|
廊坊市 |
1 |
大厂回族自治县环保分局 |
2 |
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唐山市 |
1 |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
2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汉沽管理区分局 |
|
3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
|
4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唐山国际旅游岛分局 |
|
5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
邢台市 |
1 |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张家口市 |
1 |
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石家庄市 |
1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2 |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审批局 |
|
3 |
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
|
4 |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
|
5 |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藁城区分局 |
|
6 |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鹿泉区分局 |
|
7 |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无极县分局 |
|
8 |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平山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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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时间:2017-12-13
冀环评函〔2017〕1380号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全省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环境保护局及审批局:
按照环保部办公厅《关于部署2017年全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6〕2257号)工作要求,各省必须于2017年12月31日前实现县级环保主管部门通过环保专网交接平台实时报送环评审批信息,对于不能按时、按报送质量要求完成审批信息联网报送的,将予以公开通报批评。
我省根据上述工作要求,制定并印发了《2017年河北省环评审批信息联网工作报送工作方案》,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上半年基本按要求完成了环评审批信息联网实时报送工作。但也有个别县级环保、审批主管部门未按要求进行审批信息报送,严重影响了我省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进度。根据环境保护部提供的统计数据,截至12月1日,我省尚有30个县(区、市)级环保、审批主管部门(见附件)未按照我省报送工作方案进度要求实现评审批信息实时报送。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省县(区、市)级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环保部环评审批联网报送工作部署,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落实:
1、各市级和县(区、市)级环保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和技术保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报送工作按时顺利完成,对于正在组建行政审批局的环保主管部门,要及时做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衔接,明确责任,完善内部管理,确保联网报送工作衔接顺畅。
2、各市级环保局和审批局应按照通知要求,立即督促下级环保、审批主管部门做好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务必在保证报送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前提下,及时调度和指导有关县(市、区)按要求的时限上报。
3、未完成联网实时报送工作的县(区、市)级环保主管部门务必严格按照环保部环评审批联网报送工作部署要求,务必于2017年12月31日前保质保量完成审批信息实时报送。
4、对于未按时完成联网实时报送,或报送质量较差、通过此次工作调度,数据信息上传工作仍无进展,影响全省数据上传工作的县(市、区)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一问责八清理”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直接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联 系 人:省环保厅环评处 王 璐
联系电话:(0311)87803635
技术支持:省环境信息中心 马亮亮
联系电话:18231089768
附件: 2017年未进行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环保主管部门名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12月8日
抄送:各县(市、区)环境保护分局及审批分局
附件
2017年未进行环评审批信息联网报送工作环保主管部门名单
地市 |
序号 |
区县 |
保定市 |
1 |
容城县环保局 |
2 |
保定市环保局保定白沟新城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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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保定市环保局竞秀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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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 |
1 |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吴桥县分局 |
2 |
沧州市环境保护局东光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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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沧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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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沧州渤海新区环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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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 |
1 |
承德市环境保护局双桥区分局 |
邯郸市 |
1 |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峰峰矿区分局 |
2 |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冀南新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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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邯郸市环境保护局邯郸经济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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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 |
1 |
衡水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2 |
衡水市环境保护局滨湖新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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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 |
1 |
大厂回族自治县环保分局 |
2 |
河北廊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
唐山市 |
1 |
唐山市曹妃甸区行政审批局 |
2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汉沽管理区分局 |
|
3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芦台经济开发区分局 |
|
4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唐山国际旅游岛分局 |
|
5 |
唐山市环境保护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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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 |
1 |
邢台市环境保护局开发区分局 |
张家口市 |
1 |
张家口市环境保护局经济开发区分局 |
石家庄市 |
1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
2 |
河北石家庄循环化工园区行政审批局 |
|
3 |
石家庄市桥西区行政审批局 |
|
4 |
灵寿县行政审批局 |
|
5 |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藁城区分局 |
|
6 |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鹿泉区分局 |
|
7 |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无极县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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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石家庄市环境保护局平山县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