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执法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环境执法
名称 关于调查处理内丘县境内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机构 索引号 0218077J/2021-00605
主题分类 环境执法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调查处理内丘县境内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日期:2011-03-11 14:03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冀环督字〔201112 

关于调查处理内丘县境内部分企业

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邢台市环保局:

    近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在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巡查时发现,107国道内丘段道路两侧的建滔(河北)焦化化工公司、邢台龙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和邢台恒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都存在严重的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现要求你局责成内丘县环保局对上述4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监测,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进行限期治理,并切实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环境监管。调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318日、415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张阳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抄送:内丘县人民政府,内丘县环保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环境执法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冀环督字〔201112 

关于调查处理内丘县境内部分企业

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邢台市环保局:

    近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在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巡查时发现,107国道内丘段道路两侧的建滔(河北)焦化化工公司、邢台龙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和邢台恒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都存在严重的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现要求你局责成内丘县环保局对上述4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监测,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进行限期治理,并切实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环境监管。调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318日、415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张阳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抄送:内丘县人民政府,内丘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