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开展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培训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提升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监管水平,规范执法程序,2020年9月23日至25日,省生态环境厅在石家庄举办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工作培训班。
培训主要内容包括全省机动车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求和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重型柴油货车达标排放整治要点、全省机动车环境监控平台建设情况、解读《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双怠速法及简易工况法)》(GB18285-2018)《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自由加速法及加载减速法)》(GB3847-2018)及排放检验机构溯源检查要点、现场观摩排放检验机构现场检查流程、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和重型车远程监控系统相关技术要求及应用等。通过专家讲解、现场观摩、座谈研讨等方式,达到了进一步提高机动车污染防治监管水平、规范现场执法程序的目的。
本次培训特邀生态环境部机动车排污监控中心专家进行了授课,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郝留亮做了动员讲话。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生态环境局、河北雄安新区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生态环境执法局、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共计60余人参加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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