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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河北省第十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督察意见
发布机构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012
主题分类 环保督察 文号
发布日期 2022-01-08 主题词
效力级别

河北省第十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督察意见

发布日期:2022-01-08 10:48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河北省第十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督察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安排部署,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河北省第十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21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对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21月8省住建厅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省住建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安排部署,努力推动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日臻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等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督察指出,省住建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对标省委、省政府对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表人民群众对美好人居环境的期盼,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有差距。省住建厅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站位不够高,“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新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没有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贯穿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过程,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谋措施、抓落实不够,存在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坚决、落实规划任务打折扣、统筹推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等问题。二是政策体系体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够。省住建厅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有差距,前严后宽、约束弱化,存在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制度不落实、“双代”政策不完善、控尘制度有漏洞、行政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三是没有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省住建厅管行业管环保的意识不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一些工作畸重畸轻,深入抓好职责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存在重建设轻监管、重部署轻落实、重过程轻问效等问题。四是部分重点工作推动不严不实。省住建厅推动城市雨污分流改造、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用力不足,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差距,存在工作基础不扎实、问题导向不突出、规划任务不落实等问题。五是住建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比较突出。省住建厅对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认识不足,补齐生态环境安全监管短板有差距,存在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体系不健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省住建厅党组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积极主动配合,不回避问题,不逃避责任,深入开展自查,加强与督察组探讨、沟通和交流,做到同向发力,立行立改。认真办理督察组交办的30件有效群众来电举报,截至督察结束时,已全部完成整改。

  督察强调,省住建厅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全省住建工作的总抓手,奋力开创全省住建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要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加快推进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厂提标增效,狠抓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提速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优化集中供热能源结构,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努力提高垃圾焚烧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监督和考核,推动全省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督察要求,省住建厅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要监督指导地方住建、城管部门,举一反三,抓好督察交办问题的彻底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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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第十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反馈督察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安排部署,按照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办法》,河北省第十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21年8月23日至9月22日,对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开展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经省委、省政府批准,督察组于20221月8省住建厅反馈了督察意见

  督察认为,省住建厅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安排部署,努力推动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生态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日臻完善,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城市管理等与生态环境保护密切相关的重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督察指出,省住建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对标省委、省政府对住建领域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对表人民群众对美好人居环境的期盼,仍存在较大差距。一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有差距。省住建厅对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不够深入、站位不够高,“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的新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没有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贯穿到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全过程,站在生态文明建设的高度谋措施、抓落实不够,存在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不坚决、落实规划任务打折扣、统筹推进城市建设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力等问题。二是政策体系体现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不够。省住建厅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要求有差距,前严后宽、约束弱化,存在建筑市场主体信用制度不落实、“双代”政策不完善、控尘制度有漏洞、行政执法宽松软等问题。三是没有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省住建厅管行业管环保的意识不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到位,一些工作畸重畸轻,深入抓好职责领域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创新性,存在重建设轻监管、重部署轻落实、重过程轻问效等问题。四是部分重点工作推动不严不实。省住建厅推动城市雨污分流改造、黑臭水体整治等工作用力不足,集中力量攻克老百姓身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有差距,存在工作基础不扎实、问题导向不突出、规划任务不落实等问题。五是住建领域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比较突出。省住建厅对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认识不足,补齐生态环境安全监管短板有差距,存在垃圾渗滤液大量积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体系不健全、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不规范等问题。

  省住建厅党组高度重视此次督察工作,积极主动配合,不回避问题,不逃避责任,深入开展自查,加强与督察组探讨、沟通和交流,做到同向发力,立行立改。认真办理督察组交办的30件有效群众来电举报,截至督察结束时,已全部完成整改。

  督察强调,省住建厅要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意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道路,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全省住建工作的总抓手,奋力开创全省住建领域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要强化扬尘污染管控,加快推进城市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厂提标增效,狠抓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提速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优化集中供热能源结构,积极推广绿色节能建筑,努力提高垃圾焚烧监管能力和水平,加强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理监督和考核,推动全省人居环境持续改善。

  督察要求,省住建厅要根据督察反馈意见,抓紧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在30个工作日内报送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经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审核后,报省委、省政府,并在6个月内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整改落实情况。整改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对失职失责问题,要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要监督指导地方住建、城管部门,举一反三,抓好督察交办问题的彻底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