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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退市进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 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463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许可 文号 冀环审〔2022〕47号
发布日期 2022-06-05 主题词

关于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退市进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日期:2022-06-05 16:30 信息来源: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退市进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你公司《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退市进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申请表》及相关文件收悉。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退市进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迁建)项目,位于秦皇岛经济开发区东区。项目主要建设一条950t/d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和一条600t/d高档颜色浮法玻璃生产线以及配套深加工,主要包括原料中心、联合浮法车间(分别布置一条950t/d一窑两线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和一条600t/d高档颜色玻璃生产线熔化工段、成型工段、退火工段、切裁、成品工段、碎玻璃系统等)、深加工车间(一条钢化玻璃生产线、一条离线镀膜玻璃生产线、两条中空玻璃生产线、一条铝镜生产线、一条自动夹胶生产线)、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氮站、空压站、水电解制氢站、变电所、光伏发电系统等)、办公生活区。项目主要产品为玻璃原片、钢化玻璃、Low-E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铝镜玻璃、颜色玻璃、颜色镀膜玻璃和汽车隐私玻璃等。

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十条措施》等相关政策要求。

20212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了《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的600/天高白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产能减量置换方案》。2021816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了《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线项目名称进行变更的公告》,明确“600/天高白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名称变更为“600/天高档颜色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其他建设内容无变化。20211228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了《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950/天浮法玻璃生产线产能等量搬迁方案》。

20211217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备案(冀秦区备字〔2021283号);20211231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该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冀发改环资〔20211842)

该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最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措施等。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要求,秦皇岛市人民政府、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应落实本项目区域减排方案要求。通过加大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减排力度,优化环境资源配置,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退市进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燃料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单位产品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施工废水经园区污水管道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场地扬尘排放控制、监测须满足河北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的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净化、过滤等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求,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及限值要求。

1.熔窑焙烧烟气

项目熔窑内天然气燃烧、原料分解及反应过程中会产生熔窑燃烧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后,分别送入1套“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滤管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净化,共用170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2.含尘废气

项目950/天玻璃熔窑和600/天玻璃熔窑共用长石、白云石、石灰石、纯碱、芒硝倒料系统,倒料仓三侧设置围挡,另一侧设置侧吸罩,倒料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原料系统长石日料仓顶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2.5米高排气筒排放;600/天玻璃熔窑原料系统白云石、石灰石仓顶皮带机落料点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2.5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原料系统白云石、石灰石、纯碱日料仓顶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原料系统芒硝日料仓顶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2.5米高排气筒排放;950/天玻璃熔窑原料系统氢氧化铝、碳粉、碳酸钾等辅料及2座备用日料仓倒料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1.5米高排气筒排放;600/天玻璃熔窑原料系统碳粉、氧化铁粉、色料等辅料及1座备用日料仓倒料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原料系统各设置5个配合料称量转运点,转运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1#转运点废气通过27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座玻璃熔窑配合料料仓卸料口和斜毯式投料机投料口均设置围挡封闭,并设置集气罩,含尘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9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座玻璃熔窑熟石灰仓和脱硫灰仓废气经插入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座玻璃熔窑应急落板仓及破碎下料、应急落板破碎、掰边落板仓及破碎下料、掰边落板破碎、主线落板仓及破碎下料、主线落板破碎和碎玻璃转运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碎玻璃仓称量仓顶、称量下料和配合料皮带加碎玻璃落料点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外加碎玻璃倒料仓及破碎机下料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在线镀膜废气

600/天玻璃熔窑设置在线镀膜工序,在线镀膜废气经“焚烧炉+列管式冷却器(风冷)+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锡及其化合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深加工生产线含非甲烷总烃废气

中空玻璃生产线涂胶机和封胶机、夹层玻璃生产线高压釜释压口和高压釜出口废气经 “吸附+脱附+旋转式RTO”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铝镜玻璃生产线底漆淋漆机和烘干机、面漆淋漆机和烘干机废气经 “过滤+旋转式RTO”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5.无组织废气

项目物料全部采用封闭料棚储存或袋装,破碎、筛分、混合等工序采取封闭操作,硅砂原料的均化在密闭的均化库中进行;原料破碎、筛分、称量、混合、转运、投料等工艺产尘点采取封闭、密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并配备除尘设施;均化车间设置自动感应门禁,并安装全自动车辆冲洗装置;粉状料倒料、转运过程均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措施,物料提升采用封闭斗提机,物料输送采用封闭传送皮带或螺旋输送机;碎玻璃经破碎后直接进入配料系统,玻璃不落地;掰边、落板等工序设置封闭间,落料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措施;氨水采用全封闭罐车运输,并配备氨气回收装置。厂区运输道路全硬化、及时清扫、定期洒水抑尘;厂区设置散状料运输车全程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散状料运输车按指定路线行驶。深加工生产线涉VOCs物料(包括丁基胶、密封胶、水性漆等)均采取密闭桶包装且存放于深加工车间内,加料时采用密闭管道负压输送,使用过程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并定期检测密封点。厂界颗粒物、氨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颗粒物还须满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实施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31.432/年、70.860/年、233.899/年、8.256/年。

(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建设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切实做好废水处理后回用工作,减少生产用水量和废水产生量。严禁取用地下水。

本项目新建1座综合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立方米/天,采用“絮凝+斜板沉淀+多介质过滤”处理工艺。

项目生产废水经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厂房隔声,风机设置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中,平面摇筛筛分硅砂杂质、制氮产生的废过滤滤芯,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除铁产生的含铁杂质,外售废铁回收单位;锡槽扒渣产生的锡渣(氧化锡),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质检、掰边产生的不合格玻璃、玻璃清洗产生的碎玻璃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镀膜产生的废靶材(废硅铝靶、废银靶、废镍铬靶)、镀铝产生的废铝靶,交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铝框切割产生的切割碎屑和废铝框,外售综合利用;胶片修剪产生的废胶片,外售综合利用;氢气纯化干燥产生的废干燥剂、制氮产生的废分子筛,交厂家回收利用;脱硫脱硝系统产生的脱硫灰,作为建筑材料外售;软化水站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站产生的废RO膜、废光伏电板,交厂家回收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方面,废矿物油、废油桶、废除油滤芯、废活性炭和废过滤介质,均采用专用容器分区域独立储存危暂间,定期送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和废陶瓷纤维滤管,更换后直接运输,厂区不暂存。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八)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加大管理、培训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非正常工况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制定完善的检修和维修操作规范,进一步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和污染物排放量,严禁长时间非正常工况超标排放污染物。

(九)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源和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包括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体系。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HJ988-2018)及其他有关标准、规定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并严格落实,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完善环境空气和土壤监测制度,对环境空气和土壤开展长期环境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一旦出现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进一步污染物减排措施。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污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Low-E镀膜真空磁溅射区、铝镜玻璃淋漆区域、水电解制氢站、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废水池等),落实相应防渗措施,保证各区渗透系数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应防渗要求。

(十)建立与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各项生态环境管理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十一)项目须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要求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厂外运输车辆全部为国Ⅵ标准及以上或新能源汽车;厂内运输车辆全部为国Ⅵ标准及以上或新能源汽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排放设施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及错峰运输要求。

(十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十三)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你公司应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完成各项区域现役源削减,依托的各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在上述工作完成前,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不得核发本项目排污许可证,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要依法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等文件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和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进展情况。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65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秦皇岛市人

        民政府,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生

        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6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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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许可

关于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退市进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你公司《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退市进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申请表》及相关文件收悉。结合河北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出具的《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退市进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评估意见》,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为新建(迁建)项目,位于秦皇岛经济开发区东区。项目主要建设一条950t/d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和一条600t/d高档颜色浮法玻璃生产线以及配套深加工,主要包括原料中心、联合浮法车间(分别布置一条950t/d一窑两线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和一条600t/d高档颜色玻璃生产线熔化工段、成型工段、退火工段、切裁、成品工段、碎玻璃系统等)、深加工车间(一条钢化玻璃生产线、一条离线镀膜玻璃生产线、两条中空玻璃生产线、一条铝镜生产线、一条自动夹胶生产线)、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氮站、空压站、水电解制氢站、变电所、光伏发电系统等)、办公生活区。项目主要产品为玻璃原片、钢化玻璃、Low-E镀膜玻璃、中空玻璃、夹层玻璃、铝镜玻璃、颜色玻璃、颜色镀膜玻璃和汽车隐私玻璃等。

该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河北省新增限制和淘汰类产业目录(2015年版)》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符合《平板玻璃行业规范条件(2014年)》《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十条措施》等相关政策要求。

2021210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了《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的600/天高白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产能减量置换方案》。2021816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具了《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线项目名称进行变更的公告》,明确“600/天高白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名称变更为“600/天高档颜色浮法玻璃生产线”,项目其他建设内容无变化。20211228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告了《中国耀华玻璃集团有限公司950/天浮法玻璃生产线产能等量搬迁方案》。

20211217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备案(冀秦区备字〔2021283号);20211231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该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冀发改环资〔20211842)

该项目应严格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采取最严格的环境风险防范与应急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控措施等。根据《关于加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区域削减措施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办环评〔202036号)要求,秦皇岛市人民政府、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应落实本项目区域减排方案要求。通过加大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减排力度,优化环境资源配置,确保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有所改善。我厅原则同意你公司《耀华(秦皇岛)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退市进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

二、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在设计、建设和运行中,按照“环保优先、绿色发展”的目标定位和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的理念,采用国内外成熟可靠、技术先进、环境友好的工艺技术方案,选用优质装备、燃料和原材料,强化各装置节能降耗措施,减少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单位产品能耗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优化施工工艺,防止工程施工造成环境污染。选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合理安排各类施工机械工作时间,确保施工场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施工弃土、弃渣和固体废弃物;施工废水经园区污水管道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期场地扬尘排放控制、监测须满足河北地方标准《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的要求。

(三)严格落实各项大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根据各类废气污染物的性质分别采用净化、过滤等处理方式,处理设施的处理能力、效率应满足需求,排气筒高度须符合国家有关要求,确保大气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及限值要求。

1.熔窑焙烧烟气

项目熔窑内天然气燃烧、原料分解及反应过程中会产生熔窑燃烧废气,经余热锅炉回收余热后,分别送入1套“干法脱硫+触媒陶瓷纤维滤管脱硫脱硝除尘一体化”净化,共用170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并安装在线监测设备。

2.含尘废气

项目950/天玻璃熔窑和600/天玻璃熔窑共用长石、白云石、石灰石、纯碱、芒硝倒料系统,倒料仓三侧设置围挡,另一侧设置侧吸罩,倒料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7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原料系统长石日料仓顶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2.5米高排气筒排放;600/天玻璃熔窑原料系统白云石、石灰石仓顶皮带机落料点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2.5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原料系统白云石、石灰石、纯碱日料仓顶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原料系统芒硝日料仓顶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2.5米高排气筒排放;950/天玻璃熔窑原料系统氢氧化铝、碳粉、碳酸钾等辅料及2座备用日料仓倒料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1.5米高排气筒排放;600/天玻璃熔窑原料系统碳粉、氧化铁粉、色料等辅料及1座备用日料仓倒料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原料系统各设置5个配合料称量转运点,转运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排放(其中1#转运点废气通过27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座玻璃熔窑配合料料仓卸料口和斜毯式投料机投料口均设置围挡封闭,并设置集气罩,含尘废气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9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座玻璃熔窑熟石灰仓和脱硫灰仓废气经插入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2座玻璃熔窑应急落板仓及破碎下料、应急落板破碎、掰边落板仓及破碎下料、掰边落板破碎、主线落板仓及破碎下料、主线落板破碎和碎玻璃转运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碎玻璃仓称量仓顶、称量下料和配合料皮带加碎玻璃落料点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23米高排气筒排放;2座玻璃熔窑外加碎玻璃倒料仓及破碎机下料废气分别经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3.在线镀膜废气

600/天玻璃熔窑设置在线镀膜工序,在线镀膜废气经“焚烧炉+列管式冷却器(风冷)+布袋除尘器”净化后,通过3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锡及其化合物浓度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4.深加工生产线含非甲烷总烃废气

中空玻璃生产线涂胶机和封胶机、夹层玻璃生产线高压釜释压口和高压釜出口废气经 “吸附+脱附+旋转式RTO”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铝镜玻璃生产线底漆淋漆机和烘干机、面漆淋漆机和烘干机废气经 “过滤+旋转式RTO”净化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外排废气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其他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5.无组织废气

项目物料全部采用封闭料棚储存或袋装,破碎、筛分、混合等工序采取封闭操作,硅砂原料的均化在密闭的均化库中进行;原料破碎、筛分、称量、混合、转运、投料等工艺产尘点采取封闭、密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并配备除尘设施;均化车间设置自动感应门禁,并安装全自动车辆冲洗装置;粉状料倒料、转运过程均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措施,物料提升采用封闭斗提机,物料输送采用封闭传送皮带或螺旋输送机;碎玻璃经破碎后直接进入配料系统,玻璃不落地;掰边、落板等工序设置封闭间,落料点设置集气罩,并配备除尘措施;氨水采用全封闭罐车运输,并配备氨气回收装置。厂区运输道路全硬化、及时清扫、定期洒水抑尘;厂区设置散状料运输车全程监控系统和门禁系统,散状料运输车按指定路线行驶。深加工生产线涉VOCs物料(包括丁基胶、密封胶、水性漆等)均采取密闭桶包装且存放于深加工车间内,加料时采用密闭管道负压输送,使用过程按要求建立管理台账,并定期检测密封点。厂界颗粒物、氨无组织排放须满足《平板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超低排放标准》 (DB13/2168-2020)中污染物排放限值,同时颗粒物还须满足《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厂界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须满足《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排放限值要求。

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实施后,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总量分别不得超过31.432/年、70.860/年、233.899/年、8.256/年。

(四)严格落实各项水污染防治措施。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一水多用”原则建设排水及污水处理系统。切实做好废水处理后回用工作,减少生产用水量和废水产生量。严禁取用地下水。

本项目新建1座综合污水处理站,设计处理能力为1500立方米/天,采用“絮凝+斜板沉淀+多介质过滤”处理工艺。

项目生产废水经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和园区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标准。

(五)严格落实声环境保护措施。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厂房隔声,风机设置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规定,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并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一般固体废物中,平面摇筛筛分硅砂杂质、制氮产生的废过滤滤芯,交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除铁产生的含铁杂质,外售废铁回收单位;锡槽扒渣产生的锡渣(氧化锡),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处理;质检、掰边产生的不合格玻璃、玻璃清洗产生的碎玻璃渣、布袋除尘器产生的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镀膜产生的废靶材(废硅铝靶、废银靶、废镍铬靶)、镀铝产生的废铝靶,交厂家回收综合利用;铝框切割产生的切割碎屑和废铝框,外售综合利用;胶片修剪产生的废胶片,外售综合利用;氢气纯化干燥产生的废干燥剂、制氮产生的废分子筛,交厂家回收利用;脱硫脱硝系统产生的脱硫灰,作为建筑材料外售;软化水站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纯水站产生的废RO膜、废光伏电板,交厂家回收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污泥,交由污泥处置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危险废物处置方面,废矿物油、废油桶、废除油滤芯、废活性炭和废过滤介质,均采用专用容器分区域独立储存危暂间,定期送有危废资质单位处置;废脱硝催化剂和废陶瓷纤维滤管,更换后直接运输,厂区不暂存。加强危险废物收集、出厂转移环节的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

(七)强化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对脱硫、脱硝、除尘等系统装置的运行管理。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备案,与当地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急预案做好衔接,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

(八)提高管理和运营水平,加大管理、培训人员培训力度,加强非正常工况下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从环境保护角度制定完善的检修和维修操作规范,进一步降低非正常工况发生频次和污染物排放量,严禁长时间非正常工况超标排放污染物。

(九)严格落实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污染源和环境监测计划。建立包括废气废水等各类污染源的监测管理体系。按照《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HJ/T397-200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819-2017)、《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平板玻璃工业》(HJ988-2018)及其他有关标准、规定要求,制定环境监测计划并严格落实,建立污染源监测台账制度,完善环境空气和土壤监测制度,对环境空气和土壤开展长期环境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定期向公众公布污染物排放监测结果。一旦出现污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和应急措施,减少对土壤和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安装污染物排放在线连续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如出现污染物排放超标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进一步污染物减排措施。厂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污危废暂存间、污水处理站、Low-E镀膜真空磁溅射区、铝镜玻璃淋漆区域、水电解制氢站、初期雨水收集池和事故废水池等),落实相应防渗措施,保证各区渗透系数满足《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相应防渗要求。

(十)建立与项目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需求相适应的环境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各项生态环境管理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管理。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保护信息,并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及时解决公众反映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

(十一)项目须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要求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厂外运输车辆全部为国Ⅵ标准及以上或新能源汽车;厂内运输车辆全部为国Ⅵ标准及以上或新能源汽车。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主要排放设施采取切实有效的应急减排措施及错峰运输要求。

(十二)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施工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应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认真落实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程序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书》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应当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十三)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实际排污之前,你公司应按照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认真梳理并确认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后,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三、你公司须认真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同时,配合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完成各项区域现役源削减,依托的各项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环境风险应急能力建设。在上述工作完成前,排污许可证核发部门不得核发本项目排污许可证,项目不得投入运行。

四、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要依法组织开展该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和日常监督管理。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等文件分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秦皇岛市人民政府、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并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须按《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执行情况》要求,定期向省生态环境执法局和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报告项目环保“三同时”进展情况。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265

 

  抄送: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秦皇岛市人

        民政府,省生态环境执法局、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秦皇岛市生

        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26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