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关于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普通固体废物跨省贮存、处置意见的函 | ||
发布机构 | 政务大厅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1012 |
主题分类 | 事后公开-行政许可 | 文号 | |
发布日期 | 主题词 |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征询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京环函〔2021〕131号)、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京环函〔2021〕169号)、北京金环大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京环函〔2021〕189号)三家单位将普通固体废物转移至我省处置、贮存的函收悉。经我厅研究并组织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实,现将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普通固体废物转移至保定宏福晟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贮存
经核查,保定宏福晟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汽车及摩托车零配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具备贮存固体废物的资格。根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意见,不同意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一般固废转移至保定宏福晟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贮存。
二、关于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将普通固体废物转移至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及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处理能力为10万吨/年,该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已建设完毕,目前已试生产,具备处置污染土壤及普通固体废物的能力。根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同意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将普通固废转移至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三、北京金环大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将普通固体废物转移至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及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处理能力为10万吨/年,该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已建设完毕,目前已试生产,具备处置污染土壤及一般固体废物的能力。根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同意北京金环大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普通固废转移至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特此函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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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等三家单位普通固体废物跨省贮存、处置意见的函
来源:政务大厅 时间:2021-09-03
北京市生态环境局:
你局征询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京环函〔2021〕131号)、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京环函〔2021〕169号)、北京金环大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京环函〔2021〕189号)三家单位将普通固体废物转移至我省处置、贮存的函收悉。经我厅研究并组织保定市生态环境局现场核实,现将意见函复如下:
一、关于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将普通固体废物转移至保定宏福晟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贮存
经核查,保定宏福晟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再生资源回收(不含固体废物、危险废物、报废汽车等需经相关部门批准的项目):汽车及摩托车零配件批发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不具备贮存固体废物的资格。根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审核意见,不同意北京天交报废汽车回收处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一般固废转移至保定宏福晟业再生资源回收有限责任公司贮存。
二、关于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申请将普通固体废物转移至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及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处理能力为10万吨/年,该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已建设完毕,目前已试生产,具备处置污染土壤及普通固体废物的能力。根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同意北京玻钢院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将普通固废转移至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三、北京金环大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将普通固体废物转移至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已建成水泥窑协同处置污染土壤及一般固体废物项目,处理能力为10万吨/年,该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并已建设完毕,目前已试生产,具备处置污染土壤及一般固体废物的能力。根据保定市生态环境局意见,同意北京金环大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将普通固废转移至保定海中众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
特此函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