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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石家庄泰丰铁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1016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8〕31号
发布日期 2008-05-29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严肃查处石家庄泰丰铁业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行政行为:根据省环保局领导在群众来信上的批示,省环保局执法人员于3月5日对赞皇县石家庄泰丰铁业有限公司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1座240 m3高炉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且出铁口、上料槽均无防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原料破碎、堆放无防尘防扬散措施,厂区内二次扬尘严重。
行政处理:现责成你局督促赞皇县政府按照《国务院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11号)要求,对该公司擅自建设不符合国家钢铁项目准入条件的1座240 m3高炉炼铁项目,依法下达取缔决定,并监督落实,消除污染隐患。处理情况请于5月25日前向我局反馈。
法律依据:按照《国务院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11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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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根据省环保局领导在群众来信上的批示,省环保局执法人员于3月5日对赞皇县石家庄泰丰铁业有限公司污染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经查,该公司1座240 m3高炉在未办理环保审批手续情况下,擅自投入生产且出铁口、上料槽均无防尘措施,粉尘污染严重;原料破碎、堆放无防尘防扬散措施,厂区内二次扬尘严重。
行政处理:现责成你局督促赞皇县政府按照《国务院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11号)要求,对该公司擅自建设不符合国家钢铁项目准入条件的1座240 m3高炉炼铁项目,依法下达取缔决定,并监督落实,消除污染隐患。处理情况请于5月25日前向我局反馈。
法律依据:按照《国务院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国发[2005]11号)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