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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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沧州大化TDI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1010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8〕23号
发布日期 2008-05-08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严肃查处沧州大化TDI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行政行为:沧州市环保局: 2008年4月26日,国家环保部后督察组检查时发现沧州大化TDI公司环境安全管理薄弱,厂区没有雨水隔离沟;作为吸附介质用的活性炭(危险固废)使用后去向不清;应急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没有上墙。
行政处理:现责成你局立即调查处理、整改到位。查处结果及国家环保部后督察组检查后你市采取的措施,于2008年5月6日16时前反馈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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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行政行为:沧州市环保局: 2008年4月26日,国家环保部后督察组检查时发现沧州大化TDI公司环境安全管理薄弱,厂区没有雨水隔离沟;作为吸附介质用的活性炭(危险固废)使用后去向不清;应急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没有上墙。
行政处理:现责成你局立即调查处理、整改到位。查处结果及国家环保部后督察组检查后你市采取的措施,于2008年5月6日16时前反馈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