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邯郸恒天鞋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1001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办函[2004]201号
发布日期 2008-04-02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严肃查处邯郸恒天鞋业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行政行为:根据省局领导对曲周县职教中心《关于治理县橡胶厂环境污染问题的反映》的批示意见,省环境执法稽查大队于9月21日赴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查,曲周县橡胶厂在1995年股份制改造后更名为邯郸恒天鞋业有限公司,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且正在生产。生产车间内和锅炉除尘器周围异味较大;生产车间混合原料时产生少量粉尘,生产机器产生噪声,没有污染防治措施;锅炉除尘器运行不正常,产生大量烟尘,且噪声较大,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行政处理:根据局领导批示,现责成你局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督查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完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恢复生产。请你局于2004年10月31日前将处理结果上报省环保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行政行为:根据省局领导对曲周县职教中心《关于治理县橡胶厂环境污染问题的反映》的批示意见,省环境执法稽查大队于9月21日赴现场进行了检查。经查,曲周县橡胶厂在1995年股份制改造后更名为邯郸恒天鞋业有限公司,没有办理环保审批手续,并且正在生产。生产车间内和锅炉除尘器周围异味较大;生产车间混合原料时产生少量粉尘,生产机器产生噪声,没有污染防治措施;锅炉除尘器运行不正常,产生大量烟尘,且噪声较大,造成周边环境污染。
行政处理:根据局领导批示,现责成你局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进一步督查该企业停止违法行为,完善大气污染治理设施,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恢复生产。请你局于2004年10月31日前将处理结果上报省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