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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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平乡县河古庙村电镀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996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05]22号
发布日期 2008-04-03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严肃查处平乡县河古庙村电镀企业环境违法案件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1 信息来源: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行政行为:近期以来,群众重复反映平乡县河古庙村电镀企业违法生产,污水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地下水,给当地群众健康造成影响。
行政处理:此件已列入全省集中整治连片污染企业,当前正值全国全省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之际,现责成你局结合“全省集中整治连片污染重点问题”,属于“十五小”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关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行政处罚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处理结果于2005年8月31日前向我局反馈
法律依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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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行为:近期以来,群众重复反映平乡县河古庙村电镀企业违法生产,污水直接排放,严重污染了地下水,给当地群众健康造成影响。
行政处理:此件已列入全省集中整治连片污染企业,当前正值全国全省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之际,现责成你局结合“全省集中整治连片污染重点问题”,属于“十五小”的,要提请当地政府依法取缔、关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严肃查处,行政处罚到位,责任追究到位。处理结果于2005年8月31日前向我局反馈
法律依据: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清理整顿不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