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调查处理内丘县境内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84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1〕12号
发布日期 2011-03-29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调查处理内丘县境内部分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2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邢台市环保局:

    近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在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巡查时发现,107国道内丘段道路两侧的建滔(河北)焦化化工公司、邢台龙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和邢台恒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都存在严重的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现要求你局责成内丘县环保局对上述4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监测,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进行限期治理,并切实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环境监管。调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318日、415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张阳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邢台市环保局:

    近日,省环保厅执法人员在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巡查时发现,107国道内丘段道路两侧的建滔(河北)焦化化工公司、邢台龙海钢铁集团有限公司、邢台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和邢台恒源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都存在严重的烟气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现要求你局责成内丘县环保局对上述4家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的现场检查监测,对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对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满足污染物达标排放的要进行限期治理,并切实加强对上述企业的环境监管。调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分别于318日、415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人:张阳

联系电话/传真: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