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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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排查违法排污企业解决磁河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80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0〕52号
发布日期 2010-11-16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排查违法排污企业解决磁河污染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2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石家庄市环保局:

    近日,定州市群众向环保部反映磁河污染问题,我厅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磁河无极县至定州市段河水散发恶臭气味,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经采样监测,无极至深泽交界处赵八桥断面水质COD为1170mg/L,氨氮为155mg/L;深泽至定州交界断面水质COD为915mg/L,氨氮为156 mg/L。现要求你局协调无极县人民政府对该县涉水企业进行全面突击排查,发现恶意排污、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确保磁河水质良好。排查和处理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耿媛媛

    联系和传真电话:0311-87905059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抄送:无极县人民政府,无极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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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石家庄市环保局:

    近日,定州市群众向环保部反映磁河污染问题,我厅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磁河无极县至定州市段河水散发恶臭气味,污染严重,群众反映强烈。经采样监测,无极至深泽交界处赵八桥断面水质COD为1170mg/L,氨氮为155mg/L;深泽至定州交界断面水质COD为915mg/L,氨氮为156 mg/L。现要求你局协调无极县人民政府对该县涉水企业进行全面突击排查,发现恶意排污、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确保磁河水质良好。排查和处理情况请于11月30日前向我厅反馈。

    联系单位:河北省环境执法监察局 耿媛媛

    联系和传真电话:0311-87905059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八日

 

 

抄送:无极县人民政府,无极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