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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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廊坊市文安县与保定市雄县交界处非法小电镀厂污染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70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1〕10号
发布日期 2011-05-06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严肃查处廊坊市文安县与保定市雄县交界处非法小电镀厂污染环境问题的督查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3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廊坊市环保局:

  经查,你市文安县与保定市雄县张青口村交界处有多家非法小电镀厂在生产,没有任何废气回收装置,废气无组织排放。酸洗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张青口村村东河道内。这些小电镀厂均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十五小企业”,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对当地产生了严重的污染,激起了强烈的民愤。

  鉴于以上严重问题,现责成你局督促文安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立即对文安县与雄县交界处的非法小电镀厂采取“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恢复地貌”等措施进行彻底取缔,以消除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隐患。对取缔不彻底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处理结果务必于2011225日前上报省厅。

  

  联系人/电话:滑永辉 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

  

 

  抄送:廊坊市环保局文安县人民政府 文安县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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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廊坊市环保局:

  经查,你市文安县与保定市雄县张青口村交界处有多家非法小电镀厂在生产,没有任何废气回收装置,废气无组织排放。酸洗废水未经任何处理就直接排放到张青口村村东河道内。这些小电镀厂均属于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十五小企业”,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对当地产生了严重的污染,激起了强烈的民愤。

  鉴于以上严重问题,现责成你局督促文安县人民政府严格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依照环保法律法规,立即对文安县与雄县交界处的非法小电镀厂采取“断水断电、清除原料、拆除设备、恢复地貌”等措施进行彻底取缔,以消除对周边环境的污染隐患。对取缔不彻底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处理结果务必于2011225日前上报省厅。

  

  联系人/电话:滑永辉 031187905059

  

  

  二〇一一年一月三十一

  

 

  抄送:廊坊市环保局文安县人民政府 文安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