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元氏县石家庄力源生物蛋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51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1〕25号
发布日期 2012-01-11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严肃查处元氏县石家庄力源生物蛋白有限公司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5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关于严肃查处元氏县石家庄力源生物蛋白有限公司

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石家庄市环保局:

  经省厅5月份现场调查,元氏县石家庄力源生物蛋白有限公司存在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长期渗坑排放;生产锅炉批建不符等问题。

  现责成你局督促元氏县政府责令其严格落实停产整治要求,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该企业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生产废水长期渗坑排放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从严处罚;责令企业限期补办锅炉环评手续;督导元氏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对渗坑内的废水进行妥善处置、恢复地貌;对元氏县环保局监管不到位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结果于722日前上报我厅。

  联系人/电话:滑永辉 031187905059

  

  

                                                                 一一年六月八

  

  抄送:元氏县人民政府、元氏县环保局。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关于严肃查处元氏县石家庄力源生物蛋白有限公司

环境污染问题的督察通知

   

石家庄市环保局:

  经省厅5月份现场调查,元氏县石家庄力源生物蛋白有限公司存在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生产废水未经处理长期渗坑排放;生产锅炉批建不符等问题。

  现责成你局督促元氏县政府责令其严格落实停产整治要求,未经环保部门验收,不得擅自恢复生产;对该企业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水处理设施未建成,生产废水长期渗坑排放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从严处罚;责令企业限期补办锅炉环评手续;督导元氏县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对渗坑内的废水进行妥善处置、恢复地貌;对元氏县环保局监管不到位的行为予以通报批评。结果于722日前上报我厅。

  联系人/电话:滑永辉 031187905059

  

  

                                                                 一一年六月八

  

  抄送:元氏县人民政府、元氏县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