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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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严肃查处河北荣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41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冀环督字〔2011〕48号
发布日期 2012-01-11 主题词
效力级别

关于严肃查处河北荣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污染环境问题的督察通知

发布日期:2013-01-24 10:45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廊坊市环保局: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厅执法人员会同你局对大城县石家务村工业区企业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检查。经查,河北荣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暗管排放生产废水,且渗坑贮存未做防渗处理;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廊坊天隆中旺化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和大城县腾达化工有限公司均存在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违法生产问题;产生的固体废物未按照环保要求建设贮存场所,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且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

  鉴于上述问题,现责成你局严格按照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督促河北荣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落实大城县环保局对其下达的处罚决定,停产到位;限期拆除生产废水排放暗管,在规定时限内对院内的渗坑废水进行回抽处置,恢复地貌,建设和完善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并依法对该企业利用渗坑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督促大城县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力推廊坊天隆中旺化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和大城县腾达化工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对其下达的停产决定,确保停产到位。同时,要对环境监管失职、渎职者,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戎立 滑永辉 0311-8790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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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环保局:

  近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厅执法人员会同你局对大城县石家务村工业区企业污染环境问题进行了检查。经查,河北荣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利用暗管排放生产废水,且渗坑贮存未做防渗处理;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廊坊天隆中旺化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和大城县腾达化工有限公司均存在生产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违法生产问题;产生的固体废物未按照环保要求建设贮存场所,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且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转移。

  鉴于上述问题,现责成你局严格按照2011年环保专项行动的要求,督促河北荣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落实大城县环保局对其下达的处罚决定,停产到位;限期拆除生产废水排放暗管,在规定时限内对院内的渗坑废水进行回抽处置,恢复地貌,建设和完善固体废物处置场所,并依法对该企业利用渗坑排放生产废水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督促大城县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力推廊坊天隆中旺化工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和大城县腾达化工有限公司严格落实对其下达的停产决定,确保停产到位。同时,要对环境监管失职、渎职者,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联系人及电话:戎立 滑永辉 0311-87905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