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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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河北成大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发布机构 河北省环保厅 索引号 0218077J/2022-00828
主题分类 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文号
发布日期 2015-09-24 主题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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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北成大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发布日期:2015-09-24 15:14 信息来源:河北省环保厅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现将关于“关于河北城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开期限自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11月24日,共计60天。

 

关于河北城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按照环保部要求,我厅会同石家庄市环保局和灵寿县环保局、邢台市环保局和清河县环保局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 

(一)河北城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熔炼车间2台3吨中频感应炉、1台3吨纯净化处理炉均已清空,炉体冷却无余热,配套布袋除尘器未运转。循环冷却水池水位较低,无近期使用痕迹。原生产钼铁的清河县京都合金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厂房、设备均已拆除,厂区租借给汇泷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使用。 

(二)河北金都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熔炼车间3台中频感应炉已拆除,设备供电已切断,不具备生产能力。循环冷却水池水面布满异物,无近期使用痕迹。 

(三)德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该公司3台冶炼炉已停产、烟道已断开,不具备生产条件。3台烘干炉正在运行,燃料为煤,烟气采用碱法喷淋脱硫除尘后经45米高的烟囱外排。经检测脱硫废水PH值为9,呈碱性。 

我厅已分别责成邢台市环保局、石家庄市环保局加强对河北城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金都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德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停产企业不得擅自恢复生产,生产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监测。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将重点企业环保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厅将适时进行后督察。 

  

 

  

  

2015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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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后公开-行政监管

 

现将关于“关于河北城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予以公开,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公开期限自2015年9月24日至2015年11月24日,共计60天。

 

关于河北城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环境问题查处情况 

  

按照环保部要求,我厅会同石家庄市环保局和灵寿县环保局、邢台市环保局和清河县环保局赴现场进行了调查处理。 

(一)河北城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熔炼车间2台3吨中频感应炉、1台3吨纯净化处理炉均已清空,炉体冷却无余热,配套布袋除尘器未运转。循环冷却水池水位较低,无近期使用痕迹。原生产钼铁的清河县京都合金发展有限公司生产厂房、设备均已拆除,厂区租借给汇泷橡塑制品有限公司使用。 

(二)河北金都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熔炼车间3台中频感应炉已拆除,设备供电已切断,不具备生产能力。循环冷却水池水面布满异物,无近期使用痕迹。 

(三)德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该公司3台冶炼炉已停产、烟道已断开,不具备生产条件。3台烘干炉正在运行,燃料为煤,烟气采用碱法喷淋脱硫除尘后经45米高的烟囱外排。经检测脱硫废水PH值为9,呈碱性。 

我厅已分别责成邢台市环保局、石家庄市环保局加强对河北城大金属集团有限公司、河北金都铁合金集团有限公司、德鑫铁合金冶炼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的日常监管,确保停产企业不得擅自恢复生产,生产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并定期监测。同时按照相关规定,将重点企业环保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厅将适时进行后督察。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