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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发放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的通知
发布机构 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索引号 0218077J/2016-01272
主题分类 通知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主题词

关于发放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证书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0-09 15:57 信息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党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关于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6〕118号)确定的考试合格标准,请通过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合格人员于2016101012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到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322房间)领取本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严禁其他人员代领。逾期未领,领取证书时请提前联系。

    地    点: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

    联系电话:0311-87908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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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件《关于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发〔2016〕118号)确定的考试合格标准,请通过201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合格人员于2016101012须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准考证原件到河北省环境保护厅人事处(322房间)领取本人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严禁其他人员代领。逾期未领,领取证书时请提前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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