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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关于赞皇县参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公示
发布机构 自然生态保护处(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 索引号 0218077J/2017-02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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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赞皇县参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7-08-24 17:50 信息来源:自然生态保护处(生物多样性保护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示范引领作用,环境保护部决定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7〕1194号)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环生态〔2016〕4号)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及时下发通知,拟推荐符合条件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近年来,赞皇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不动摇,把良好的生态资源作为赞皇发展的最大优势。2012年以来,在河北省率先启动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对标创建工作5项基本条件、22项建设指标,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赞皇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2015年以来,该县提前对接、主动顺应环境保护部政策调整,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有关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推动创建工作,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步,促进了38项建设指标的顺利完成。2015年,该县被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确定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2016年,被国务院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鉴于赞皇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起步早,基础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符合环保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的条件和要求,经环境保护厅研究,决定推荐赞皇县参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现对赞皇县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8月 31 日

二、公示期间,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接受反映拟推荐市县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311-87908637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邮编:05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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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的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示范引领作用,环境保护部决定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按照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评选工作的通知》(环办生态函〔2017〕1194号)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试行)》(环生态〔2016〕4号)要求,省环境保护厅及时下发通知,拟推荐符合条件的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申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

近年来,赞皇县始终坚持“生态立县”不动摇,把良好的生态资源作为赞皇发展的最大优势。2012年以来,在河北省率先启动了国家级生态县创建工作,对标创建工作5项基本条件、22项建设指标,查漏补缺、整改提升,大力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走出了一条具有赞皇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2015年以来,该县提前对接、主动顺应环境保护部政策调整,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有关要求,以更高的标准推动创建工作,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环境、生态生活、生态制度、生态文化等方面,均取得了明显进步,促进了38项建设指标的顺利完成。2015年,该县被国家环保部、国家发改委等10部委确定为国家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2016年,被国务院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

鉴于赞皇县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工作起步早,基础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具有代表性和典型性,符合环保部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建设的条件和要求,经环境保护厅研究,决定推荐赞皇县参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并监督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创建,现对赞皇县申报情况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公示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8月 31 日

二、公示期间,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接受反映拟推荐市县情况的来信、来访和来电。

联系人:刘颖

联系电话:0311-87908637

通讯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06号(邮编:05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