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机构 大气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4-00301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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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049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4-04-28 11:17 信息来源:大气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环办字2024〕66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491号提案的答复

 

张慧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秸秆焚烧问题的建议”收悉,由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针对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建立“堵疏结合”长效机制。

一、规范露天焚烧秸秆习俗

秸秆焚烧属于低温焚烧,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物等,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大面积焚烧行为,各项污染物浓度快速升高1至4倍,空气污染指数达到重度污染,不利气象条件下烟雾不易扩散加重局部空气污染。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含落叶、枯草等)的,由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依法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我省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一是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持续高位运行。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名列全国前茅,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形成了人人争抢秸秆的局面,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强化项目示范引领。二是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2023年,在农业农村部大力支持下,全省建设 30 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共打造了7个还田沃土县、17个秸秆养畜、3个秸秆能源化、1个秸秆基料化、1个秸秆原料化模式县,同时安排唐山市、衡水市探索建设秸秆饲料化高值利用示范带。各重点县共支持主体180家,购置机械1748台(套),购买腐熟剂589.65万吨,抛洒腐熟剂32.1万亩,收储秸秆75.96万吨,建设展示基地126个,21个重点县委托技术团队开展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三是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布局逐渐明晰。充分考虑各地种养业发展布局、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全省形成了以环京津食用菌优势产区、邯郸冀中南食用菌核心产区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产业带,以牛羊等草食动物养殖量较大的地区为重点的秸秆饲料化利用产业带,以环京津设施蔬菜、冀中南棚室蔬菜、冀北露地错季菜产区等蔬菜生产区为主的秸秆肥料化利用产业带。四是离田收储面不断扩大。近年来,我省通过项目扶持培育了一批有大型机械作业、离田收储的市场主体,逐步形成平原地区以大机械大规模大作业为主、丘陵山区以小农机作业和农户自收自集为主的秸秆离田收储局面。据台账数据统计,2022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离田率达到36%左右,全省秸秆利用主体数量达到2182个,较2018年增加了50.38%,离田产业发展形势较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劲头强劲。

三、推进秸秆垃圾禁烧行动

2020年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明确属地责任,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全面统筹辖区内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做到责任细化到田、责任到人。充分发挥“技防+人防”作用,全省建立火点监控系统,安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日常在线率和有效数据传输率达到90%以上,实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发现、交办、处置、反馈”工作机制,确保发现火点第一时间推送、第一时间完成处置并反馈。

下一步,广泛宣传秸秆科学还田、离田高效利用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科普宣传,对涉及秸秆利用的热点、焦点、敏感问题,特别是一些不良信息,及时摸清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继续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将围绕全省农业生产重点工作,以秸秆项目实施为依托,倾斜资源力量同步跟进,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发展收储运体系,打造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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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环办字2024〕66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对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第0491号提案的答复

 

张慧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妥善处理秸秆焚烧问题的建议”收悉,由我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202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省上下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针对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建立“堵疏结合”长效机制。

一、规范露天焚烧秸秆习俗

秸秆焚烧属于低温焚烧,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的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物等,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大面积焚烧行为,各项污染物浓度快速升高1至4倍,空气污染指数达到重度污染,不利气象条件下烟雾不易扩散加重局部空气污染。产生的烟雾中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对人的眼睛、鼻子和咽喉含有黏膜的部分刺激较大,严重时可能导致支气管炎发生,对人体健康造成很大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烧的决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露天焚烧秸秆、垃圾(含落叶、枯草等)的,由县政府责成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依法处以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我省高度重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一是秸秆综合利用水平持续高位运行。秸秆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8%以上,名列全国前茅,全省秸秆综合利用水平继续保持高位运行,形成了人人争抢秸秆的局面,秸秆露天焚烧现象得到有效改善,为打赢蓝天保卫战做出积极贡献。强化项目示范引领。二是项目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发挥。2023年,在农业农村部大力支持下,全省建设 30 个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共打造了7个还田沃土县、17个秸秆养畜、3个秸秆能源化、1个秸秆基料化、1个秸秆原料化模式县,同时安排唐山市、衡水市探索建设秸秆饲料化高值利用示范带。各重点县共支持主体180家,购置机械1748台(套),购买腐熟剂589.65万吨,抛洒腐熟剂32.1万亩,收储秸秆75.96万吨,建设展示基地126个,21个重点县委托技术团队开展还田生态效应监测。三是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布局逐渐明晰。充分考虑各地种养业发展布局、市场需求等实际情况,合理布局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全省形成了以环京津食用菌优势产区、邯郸冀中南食用菌核心产区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产业带,以牛羊等草食动物养殖量较大的地区为重点的秸秆饲料化利用产业带,以环京津设施蔬菜、冀中南棚室蔬菜、冀北露地错季菜产区等蔬菜生产区为主的秸秆肥料化利用产业带。四是离田收储面不断扩大。近年来,我省通过项目扶持培育了一批有大型机械作业、离田收储的市场主体,逐步形成平原地区以大机械大规模大作业为主、丘陵山区以小农机作业和农户自收自集为主的秸秆离田收储局面。据台账数据统计,2022年全省农作物秸秆离田率达到36%左右,全省秸秆利用主体数量达到2182个,较2018年增加了50.38%,离田产业发展形势较好,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发展劲头强劲。

三、推进秸秆垃圾禁烧行动

2020年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监督管理与问责办法》,明确属地责任,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党委、政府全面统筹辖区内禁止秸秆垃圾露天焚烧工作,做到责任细化到田、责任到人。充分发挥“技防+人防”作用,全省建立火点监控系统,安装视频监控和红外报警系统,日常在线率和有效数据传输率达到90%以上,实行工作人员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和“发现、交办、处置、反馈”工作机制,确保发现火点第一时间推送、第一时间完成处置并反馈。

下一步,广泛宣传秸秆科学还田、离田高效利用等方面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方法,开展科普宣传,对涉及秸秆利用的热点、焦点、敏感问题,特别是一些不良信息,及时摸清情况,澄清事实,消除影响。继续壮大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将围绕全省农业生产重点工作,以秸秆项目实施为依托,倾斜资源力量同步跟进,支持市场主体建设、发展收储运体系,打造建设一批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和示范基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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