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机构 办公室 索引号 0218077J/2023-00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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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2023年度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23-11-15 15:31 信息来源: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82件(主办25件、分办2件、会办53件、参阅2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件。省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办理结果达到A类20件、B类7件、无C类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组织“开门办案”1次,参加主办单位“开门办案”活动2次。按照省人大要求组织生态环境方面代表建议现场调研1次。参加省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座谈及活动3次。主办件100%走访。截至目前,建议提案沟通、调研、办理、答复、走访、复查、报送、参阅件联系沟通情况等工作全部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厅办理工作态度和结果100%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实行厅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办理工作机制,确保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各时间节点全过程管理,确保办理意见、答复、开门办案、走访、复查等各项办理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承办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分解交办、台账管理、审核把关、定期通报、动态督办、按时报送等制度,坚持在收到建议提案3个工作日内完成分解交办,有不同意见的情况5日内召开交办会议确认。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要求。会办意见和答复函逐级审核,主管领导审签,重点事项主要领导审批。定期通报办理进展、及时提醒办理过程中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三)注重沟通联系,认真做好走访复查工作。一是办理前主动将承办责任人联系方式提供给代表委员,畅通沟通联系渠道。二是办理中,主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沟通答复内容。三是报送后走访复查,确保办理实效。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视察调研和“请进来”汇报工作、集中交流座谈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积极改进有关工作。所有建议提案主办件全部走访复查到位,代表委员对办理态度和结果100%表示满意。

(四)坚持“开门办案”,着力提升办案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6月初在衡水市组织以“强化三水统筹,持续推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主题的“开门办案”活动。7月中旬,省人大选任代工委在石家庄市开展代表建议全过程督办专项行动,我厅牵头组织了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现场调研活动,充分吸纳专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按照省政协2023年重点提案名单,涉及我厅主办1件、分办1件、会办1件,按照办理要求,我厅多次与提案者沟通会商,上门座谈交流,参加省政协提案督办调研及座谈3次,就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通过建议提案重点事项及重点件办理,切实将其应用到污染防治攻坚的具体行动上,转化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中,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整体水平。

(五)强化复查落实,巩固办理成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关注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研究,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动向代表委员和社会公开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和相关办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及时报送承办工作信息,利用厅门户网站、新媒体手段对建议提案办理进行多角度宣传,巩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果。

三、办理成效

(一)在水环境治理方面。一是吸纳省民盟全面加强我省主要河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的建议,认真研究多渠道借水节水、生态修复治水净水、生态工程护水保水、多措并举处理水问题等四点建议,积极协调水利部门大力实施生态补水,配合制定《河北省2023年主要河湖生态补水实施方案》,以持续改善主要河湖水生态环境为目标,统筹外调水与本地水,统筹生产生活与生态用水,优化补水时间与流量,细化补水路线,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流域要素协同治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转变。二是吸纳省民进、省农工党关于白洋淀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建议,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清单》《白洋淀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保护方案(2023-2025年)》《河北省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综合方案》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举措和责任分工。突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管控,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改造工程,严格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强化组织调度和部门联动,统筹补水节水,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生态修复,实施生态清淤工程,增殖放流,建设9个鸟类重要栖息地,严防外来物种入侵,提升生物多样性。强化机制保障,提高监管效能,健全监测网络,加强督察执法,完善考核体系,持续推动白洋淀水质稳定保持Ⅲ类。三是吸纳张建军代表提出的“关于精准调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的建议”,积极推进桃林口、石河、洋河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起草《关于提请批复秦皇岛市桃林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的请示》,会同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请省政府审批。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秦皇岛市桃林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整方案。1-10月,全省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80.8%;白洋淀水质巩固保持Ⅲ类标准;京冀、津冀流域生态补偿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考核标准,其中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和引滦入津相关生态补偿协议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考核要求。目前,各项目标任务均达到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二)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吸纳张佳林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海洋生态修复和减灾防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不断强化海洋生态修复和减灾防灾项目管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做好海洋环评审批服务,全力压减审批时限,积极争取中央海岛海域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三)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吸纳省九三学社、商利伟委员关于做好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建议,坚持把巩固空气质量“退后十”成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持作为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首要任务强力推进,全时段、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突出标本兼治,狠抓重点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综合治理,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强化举措,压实责任,力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吸纳乔冰委员关于在涂装行业更加侧重“源头替代”方面进行VOCS治理的建议,高标准、高质量开展VOCs源清单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全省油墨、涂料、胶黏剂使用量和低挥发性产品使用比例。制定全省源头替代实施意见,出台一系列鼓励支持低VOCs源头替代的政策措施,在全省大力开展源头替代工作。三是围绕侯永利、邱凯、金磊等代表、王俊杰、寇广平、王静、赵和贵等委员提出的限制烟花爆竹的燃放等方面的建议,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供销社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和公共安全管理,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密切关注北京、天津等周边省市相关动态,加大烟花爆竹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的生活新风尚。截至10月底,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之外,石家庄、保定并列倒14,邢台倒19,其他城市均在倒20之外,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四)在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方面。一是吸纳省民进关于“建议加大对我省公路陆域土壤污染问题重视程度”的提案建议,颁布实施《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制发河北省“十四五”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强化信息共享,坚决防止违法违规开发利用。修订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方标准,制定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支撑。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组织对国家网和省控网风险监控点位开展监测,结合实际对省控网土壤环境质量点位优化调整。持续组织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支撑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取得积极成效。二是认真研究张光荣等代表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后编制《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和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支持,印发《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1-10月,全省70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1%以下,满足年度目标要求;全省新增完成315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23507个村庄治理,污水治理率47.7%;新增完成1847个村庄整治,累计完成19923个村庄整治,整治率达到41%;农村黑臭水体实现遏制增量、清理存量、动态随清。

(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吸纳田京雷代表关于“激发企业自主减排”及“构建钢铁低碳产品认证体系”的建议,大力推进钢铁行业减污降碳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健全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体系。一是探索钢铁行业碳资产化路径,印发氢冶金、公转铁、氢燃料电池货车、提升废钢比、碳捕集等碳减排量核算方法学,指导企业开发碳减排项目。二是印发《河北省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钢材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研究和钢铁低碳产品认证体系建设。三是以河钢集团为试点,积极开展钢铁产品碳足迹评价方法学制定、LCA数字化平台拓展应用、产品碳排放登记管理等工作,促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厅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承办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沟通协作,更加扎实有效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承办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生态环境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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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省生态环境厅办理省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82件(主办25件、分办2件、会办53件、参阅2件),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5件。省代表建议政协提案主办件办理结果达到A类20件、B类7件、无C类件。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组织“开门办案”1次,参加主办单位“开门办案”活动2次。按照省人大要求组织生态环境方面代表建议现场调研1次。参加省政协重点提案督办座谈及活动3次。主办件100%走访。截至目前,建议提案沟通、调研、办理、答复、走访、复查、报送、参阅件联系沟通情况等工作全部完成,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我厅办理工作态度和结果100%表示满意。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办理责任。实行厅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直接抓、承办处室和承办人员具体办、办公室总协调的“3+1”办理工作机制,确保任务分解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按照各时间节点全过程管理,确保办理意见、答复、开门办案、走访、复查等各项办理工作按时高效完成。

(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承办工作流程。进一步完善建议提案分解交办、台账管理、审核把关、定期通报、动态督办、按时报送等制度,坚持在收到建议提案3个工作日内完成分解交办,有不同意见的情况5日内召开交办会议确认。建立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和办理要求。会办意见和答复函逐级审核,主管领导审签,重点事项主要领导审批。定期通报办理进展、及时提醒办理过程中应注意的关键环节,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制度落到实处。

(三)注重沟通联系,认真做好走访复查工作。一是办理前主动将承办责任人联系方式提供给代表委员,畅通沟通联系渠道。二是办理中,主动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一步征求意见建议,沟通答复内容。三是报送后走访复查,确保办理实效。采取“走出去”登门拜访、邀请视察调研和“请进来”汇报工作、集中交流座谈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积极改进有关工作。所有建议提案主办件全部走访复查到位,代表委员对办理态度和结果100%表示满意。

(四)坚持“开门办案”,着力提升办案水平。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工作安排,6月初在衡水市组织以“强化三水统筹,持续推进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为主题的“开门办案”活动。7月中旬,省人大选任代工委在石家庄市开展代表建议全过程督办专项行动,我厅牵头组织了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现场调研活动,充分吸纳专委会委员及人大代表所提意见建议。按照省政协2023年重点提案名单,涉及我厅主办1件、分办1件、会办1件,按照办理要求,我厅多次与提案者沟通会商,上门座谈交流,参加省政协提案督办调研及座谈3次,就提案办理工作进行充分沟通协商。通过建议提案重点事项及重点件办理,切实将其应用到污染防治攻坚的具体行动上,转化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成果中,以点带面,全面提升建议提案办理整体水平。

(五)强化复查落实,巩固办理成果。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广泛关注的问题,加强综合分析研究,切实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主动向代表委员和社会公开建议提案答复意见和相关办理情况,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改进工作。及时报送承办工作信息,利用厅门户网站、新媒体手段对建议提案办理进行多角度宣传,巩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成果。

三、办理成效

(一)在水环境治理方面。一是吸纳省民盟全面加强我省主要河湖水生态修复与治理的建议,认真研究多渠道借水节水、生态修复治水净水、生态工程护水保水、多措并举处理水问题等四点建议,积极协调水利部门大力实施生态补水,配合制定《河北省2023年主要河湖生态补水实施方案》,以持续改善主要河湖水生态环境为目标,统筹外调水与本地水,统筹生产生活与生态用水,优化补水时间与流量,细化补水路线,推动水生态环境保护由污染防治为主向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等流域要素协同治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转变。二是吸纳省民进、省农工党关于白洋淀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建议,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北重要讲话精神工作清单》《白洋淀生态环境系统治理和保护方案(2023-2025年)》《河北省深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综合方案》等文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举措和责任分工。突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管控,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改造工程,严格工业企业规范化管理。强化组织调度和部门联动,统筹补水节水,持续优化水资源配置,推进生态修复,实施生态清淤工程,增殖放流,建设9个鸟类重要栖息地,严防外来物种入侵,提升生物多样性。强化机制保障,提高监管效能,健全监测网络,加强督察执法,完善考核体系,持续推动白洋淀水质稳定保持Ⅲ类。三是吸纳张建军代表提出的“关于精准调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加强水源保护工作的建议”,积极推进桃林口、石河、洋河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起草《关于提请批复秦皇岛市桃林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的请示》,会同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提请省政府审批。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秦皇岛市桃林口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调整方案。1-10月,全省地表水国省考断面优良比例达到80.8%;白洋淀水质巩固保持Ⅲ类标准;京冀、津冀流域生态补偿考核断面均达到或优于考核标准,其中密云水库上游潮白河流域和引滦入津相关生态补偿协议考核断面水质均达到Ⅱ类,官厅水库上游永定河考核断面水质达到Ⅲ类;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考核要求。目前,各项目标任务均达到或超额完成年度目标。

(二)在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吸纳张佳林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海洋生态修复和减灾防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建议”,不断强化海洋生态修复和减灾防灾项目管理,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持续做好海洋环评审批服务,全力压减审批时限,积极争取中央海岛海域专项资金支持,推动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助力沿海经济带高质量发展。

(三)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吸纳省九三学社、商利伟委员关于做好河北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建议,坚持把巩固空气质量“退后十”成果,持续改善空气质量持作为全省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首要任务强力推进,全时段、常态化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突出标本兼治,狠抓重点治理,统筹产业结构调整和污染综合治理,坚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强化举措,压实责任,力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二是吸纳乔冰委员关于在涂装行业更加侧重“源头替代”方面进行VOCS治理的建议,高标准、高质量开展VOCs源清单核查工作,全面摸清全省油墨、涂料、胶黏剂使用量和低挥发性产品使用比例。制定全省源头替代实施意见,出台一系列鼓励支持低VOCs源头替代的政策措施,在全省大力开展源头替代工作。三是围绕侯永利、邱凯、金磊等代表、王俊杰、寇广平、王静、赵和贵等委员提出的限制烟花爆竹的燃放等方面的建议,会同省应急管理厅、省公安厅、省供销社等有关部门深入研究相关政策,指导各地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管和公共安全管理,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沟通汇报,密切关注北京、天津等周边省市相关动态,加大烟花爆竹政策宣传解读,积极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的生活新风尚。截至10月底,11个设区市空气质量排名稳定保持在全国重点城市“后十”之外,石家庄、保定并列倒14,邢台倒19,其他城市均在倒20之外,创有监测记录以来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四)在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方面。一是吸纳省民进关于“建议加大对我省公路陆域土壤污染问题重视程度”的提案建议,颁布实施《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制发河北省“十四五”土壤与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建设用地土壤环境联动监管程序,强化信息共享,坚决防止违法违规开发利用。修订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方标准,制定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技术指南等技术规范,强化土壤污染防治的基础支撑。聚焦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组织对国家网和省控网风险监控点位开展监测,结合实际对省控网土壤环境质量点位优化调整。持续组织开展典型行业企业用地调查,支撑典型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风险管控,取得积极成效。二是认真研究张光荣等代表关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建议,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先后编制《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和加强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支持,印发《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1-10月,全省70个国家地下水环境质量区域考核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1%以下,满足年度目标要求;全省新增完成3152个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累计完成23507个村庄治理,污水治理率47.7%;新增完成1847个村庄整治,累计完成19923个村庄整治,整治率达到41%;农村黑臭水体实现遏制增量、清理存量、动态随清。

(五)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方面,吸纳田京雷代表关于“激发企业自主减排”及“构建钢铁低碳产品认证体系”的建议,大力推进钢铁行业减污降碳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应用,建立健全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体系。一是探索钢铁行业碳资产化路径,印发氢冶金、公转铁、氢燃料电池货车、提升废钢比、碳捕集等碳减排量核算方法学,指导企业开发碳减排项目。二是印发《河北省钢铁行业碳达峰实施方案》,推进钢材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研究和钢铁低碳产品认证体系建设。三是以河钢集团为试点,积极开展钢铁产品碳足迹评价方法学制定、LCA数字化平台拓展应用、产品碳排放登记管理等工作,促进钢铁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们将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结合我厅重点工作,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加大承办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沟通协作,更加扎实有效做好2024年建议提案承办工作,为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河北篇章贡献生态环境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