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名称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土壤生态环境处 索引号 0218077J/2023-00196
主题分类 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04-13 主题词
效力状态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128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3-04-13 11:20 信息来源:土壤生态环境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张光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有序组织推进。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十三五”末,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的11%提高到的28%,截至2022年底,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0273个,治理率达到41.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污水治理

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在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同时,在城镇近郊的村庄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以园带村”等多种方式,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组织项目谋划

省财政厅积极研究筹资渠道和支持内容,2022年安排省以上资金30.66亿元统筹支持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其中安排13亿元支持全省新改建农村户厕70万座,农村公厕1万座;安排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3.99亿元,对整村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县以及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实施奖补,支持农村生活污水管道和设施设备建设、垃圾收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村内道路硬化;安排3.67亿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等。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谋划力度,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联合省国开行、省农发行先后印发《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优势,设立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

三、加强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污水治理

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上下衔接、左右配套、相互呼应。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构建全域联动并进新格局,对位于城乡融合部村庄的生活污水,优先考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坚持与农村改厕衔接,将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作为污水治理的重点,特别是2018年以来,随着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不断提高和农村改厕整县、整村推进,各地积极推进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省形成了一些比较成型和有代表性的农村厕所粪污与生活灰水一体化处理技术模式,主要有管网归集处理、转运至粪污处理站集中处理、沼气池处理、庭院人工湿地处理、户用化粪池(双瓮、三格、四格等)分散式处理、田间地头堆肥处理等模式;坚持与资源化利用并重,灰水经收集后,用于冲厕、绿植浇灌或庭院抑尘,实现污水就地消纳;黑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水还田利用,实现灰水、黑水同步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推动全省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商共治,衔接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等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有关资金,对不发达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给予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污水治理项目和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助推我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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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

张光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持续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部署,有序组织推进。以生活污水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为原则,坚持平原、山区、丘陵分类施策治理,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十三五”末,全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从2018年的11%提高到的28%,截至2022年底,累计完成治理村庄20273个,治理率达到41.4%,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水平显著提升。

一、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污水治理

先后编制印发《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方案(2021-2025年)》《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等文件。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条件,因地制宜分类施策,选择技术成熟可靠、投资小、能耗低、经济可行,且适合农村特点的污水治理模式,在采取有效措施增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满足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的同时,在城镇近郊的村庄通过“以城带村”“以镇带村”“以园带村”等多种方式,将生活污水纳入城镇、园区污水管网集中处理;人口密集度高、经济发展好、乡村产业振兴的平原村庄,采取管网集中归集、终端无害化处置等集中治理模式;人口规模较小、居住分散的平原村庄,实施分散收集、集中处理模式;不具备集中收集处理、水量小的山区,采取户用化粪池等分散治理模式,统筹推进村庄污水分散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基本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放问题。

二、强化资金保障,积极组织项目谋划

省财政厅积极研究筹资渠道和支持内容,2022年安排省以上资金30.66亿元统筹支持全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其中安排13亿元支持全省新改建农村户厕70万座,农村公厕1万座;安排省级乡村振兴专项资金13.99亿元,对整村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县以及省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实施奖补,支持农村生活污水管道和设施设备建设、垃圾收运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村内道路硬化;安排3.67亿元用于农村环境整治,重点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和水源涵养等。省生态环境厅持续加大农村环境整治类项目谋划力度,多渠道统筹资金支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联合省国开行、省农发行先后印发《关于运用开发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关于运用农业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河北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通知》,发挥政策性金融资金支持优势,设立专项贷款用于支持我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等项目建设。

三、加强统筹协调,系统推进污水治理

坚持把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统筹考虑,上下衔接、左右配套、相互呼应。坚持城乡一体化推进,构建全域联动并进新格局,对位于城乡融合部村庄的生活污水,优先考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处理;坚持与农村改厕衔接,将农村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作为污水治理的重点,特别是2018年以来,随着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不断提高和农村改厕整县、整村推进,各地积极推进厕所粪污和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省形成了一些比较成型和有代表性的农村厕所粪污与生活灰水一体化处理技术模式,主要有管网归集处理、转运至粪污处理站集中处理、沼气池处理、庭院人工湿地处理、户用化粪池(双瓮、三格、四格等)分散式处理、田间地头堆肥处理等模式;坚持与资源化利用并重,灰水经收集后,用于冲厕、绿植浇灌或庭院抑尘,实现污水就地消纳;黑水经无害化处理后,作为肥水还田利用,实现灰水、黑水同步治理和资源化利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印发《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方案》,推动全省污水资源化利用实现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会同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共商共治,衔接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农村厕所改造等美丽乡村建设各项工作任务,统筹中央和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领域有关资金,对不发达农村地区基础设施建设重点给予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推动污水治理项目和关联产业有效融合,助推我省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取得良好成效。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