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环办字〔2020〕100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592号建议的答复
刘春海代表:
您提出的“建议政府对农业产业化企业给予一视同仁政策,打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促进涉农企业同步发展”收悉,现答复如下:
河北省立足首都水源涵养功能区和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定位,把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坚持目标导向,严格督察执法,严格考核问责,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18年,省大气办印发《河北省严格禁止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一刀切”的指导意见》,提出在民生领域环境管理等十个方面严禁“一刀切”。 2019年,在全国率先创新建立生态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制度,2806个项目和企业列入清单,重污染天气下保障正常施工和生产,其中涉及农业产业化企业及项目约100个。坚持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对5.56万家企业逐个核算排污量,实行差异化管控。同时,坚持服务式、体检式、预防式执法,推行“环境违法隐患提示”制度,组织开展“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出动帮扶人员12万余人次,对1.12万家企业一线问诊、全面体检、精准开方,有效解决了一大批制约企业发展的环境问题。
结合代表提出的几点建议,2020年,我厅已开展相关工作如下:一是继续完善大气环境监管正面清单,坚决杜绝生态环境领域“一刀切”行为,完成80%以上重点涉气污染企业绩效评价分级,建立“一企一策”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差异化管控,将农业产业化企业及项目列入优先保障正面清单中,确保涉农企业同步发展。二是继续深化“万名环保干部进万企、助力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主题实践活动。将农业产业化企业列入重点帮扶企业,送政策、送法律、送技术、送方案、送服务,帮助企业制定环境治理方案,全面提升环境治理水平。三是加大农业产业化企业环保专项资金帮扶力度。对符合各类环保专项资金的农业产业化项目,予以适当倾斜,在保证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有效推进农业产业化项目做大做强。
2020年5月7日
领导签发:任立强
联系人及电话:祁楠 0311-87901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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