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同意公开:是
办理结果:A
冀环办字〔2020〕95号
对河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三次会议第1395号建议的答复
苏雷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马颊河冢北桥国控断面作为河北河南共同考核断面的建议”收悉。我厅对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正如建议中所提到的,马颊河邯郸市大名境内无补水渠道,马颊河水源依赖上游河南段来水,靠自身汇水无法满足生态基流。河南省南乐县在上游修建马颊河平邑节制闸及橡胶坝,对马颊河河水实施了截流,阻碍了水体正常流动,对我省完成国家地表水考核及省内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通报排名造成了不利影响。您提出的建议客观分析了马颊河目前水环境的问题现状和产生原因,由此提出的将马颊河豫冀缓冲区重点的冢北桥国控断面作为河北河南共同考核断面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近年来,我省多次就马颊河生态流量问题向生态环境部提出断面调整建议。2020年2月14日,生态环境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印发“十四五”国家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环办监测〔2020〕3号),仍将马颊河冢北桥断面作为冀-鲁省界断面,责任城市为邯郸市,上游南乐水文站断面作为豫-冀省界断面,责任城市为河南省濮阳市。
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就马颊河考核责任界定问题与生态环境部进行沟通协调,争取进一步支持,同时积极争取生态基流保障政策,协调上游定期开闸放水,保障马颊河河北段生态基流。
河北省环境保护厅
2020年4月30日
领导人签发:赵军
联系人及电话:张文聪 031187901425 18132600911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举任免代表工作委员会,省政府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