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 | ||
发布机构 |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 索引号 | 0218077J/2021-00031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文号 | 冀环执法(2020)521号 |
发布日期 | 2020-12-06 | 主题词 | 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 |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0年版)》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5日
冀环执法〔2020〕521号.pdf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河北雄安新区管委会: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清单(2020年版)》及说明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12月5日
冀环执法〔2020〕521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