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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再动员再部署

发布日期:2017-08-28 09:29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中的纪律保障作用,近日,山西省纪委召开会议对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强调,各市、县纪委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进一步细化措施,共同抓好落实。通过一级抓一级,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精准监督,加大执纪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要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县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基层责任,严密部署,持续发力,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密切沟通协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脱贫攻坚工作的形势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各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月报告、季通报、半年一调度”工作机制。各市纪委、省纪委派驻机构每月向省纪委报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省纪委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抓好工作调度,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推动任务落实。

  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对不收敛、不收手,横行乡里,向扶贫资金动心眼、伸黑手的干部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夯实基础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持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等“五账工作法”,做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山西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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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脱贫攻坚中的纪律保障作用,近日,山西省纪委召开会议对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会议强调,各市、县纪委要围绕脱贫攻坚目标,进一步细化措施,共同抓好落实。通过一级抓一级,切实增强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精准监督,加大执纪力度。

  加强组织领导。省市县三级要成立由纪委书记任组长的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要当好“一线总指挥”,县纪委要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压实基层责任,严密部署,持续发力,坚决整治和查处扶贫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密切沟通协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及时掌握脱贫攻坚工作的形势任务、政策措施和组织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各相关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

  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月报告、季通报、半年一调度”工作机制。各市纪委、省纪委派驻机构每月向省纪委报送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省纪委每季度通报一次各市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开展情况,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推进会,抓好工作调度,不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推动任务落实。

  实践“四种形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打招呼,早提醒、早处理。对不收敛、不收手,横行乡里,向扶贫资金动心眼、伸黑手的干部做到“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夯实基础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继续坚持建账、对账、查账、销账、交账等“五账工作法”,做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纪检监察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以严实深细的作风,扎实做好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基础工作,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山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