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解读

发布日期:2022-03-20 20:56 信息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2022年1月31日,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一、出台背景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求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了《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过程中,多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书面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经省政府审定后,以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四章。

第一章为发展基础,概述了我省“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取得的成效,分析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第二章为总体要求,确定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第三章为重点任务,包括全面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治理行动;全面加强农业农村产业支撑;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第四章为保障措施,任务设置衔接国家“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任务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关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三、出台意义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核心,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为目标。

科学设定我省“十四五”时期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任务举措、重大工程,必将有力引领保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河北生态环境发布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乡村振兴战略,深入打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2022年1月31日,河北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了《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

一、出台背景

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要求举全党全社会之力推动乡村振兴。做好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改善农村生态环境质量,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重要途径。为进一步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由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编制了《河北省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过程中,多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书面征求了省有关部门、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意见,经省政府审定后,以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四章。

第一章为发展基础,概述了我省“十三五”期间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管理取得的成效,分析了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第二章为总体要求,确定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

第三章为重点任务,包括全面深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全面推进乡村生态治理行动;全面加强农业农村产业支撑;全面提升生态环境监管能力。

第四章为保障措施,任务设置衔接国家“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规划重点任务以及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关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任务。

三、出台意义

《规划》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改善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为核心,着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以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强省、美丽河北为目标。

科学设定我省“十四五”时期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目标指标、任务举措、重大工程,必将有力引领保障农业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由量变到质变,统筹推进农业农村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