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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头条丨定州:七大专项行动,打响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

发布日期:2022-04-26 15:03 信息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日前,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定州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确定2022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63天以上,比率达到72.1%以上。

《要点》明确,2022年定州市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防控,坚持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治理,精准施策、科学治理、依法监管,统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十条措施”落实,集中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餐饮油烟整治、臭氧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消除七个专项行动,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河北作出新贡献。

根据《要点》,定州市将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源头治理、治本攻坚;突出工业污染治理、面源扬尘治理、臭氧污染防治并重,系统治理、协同减排;强化科技支撑,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精准决策、精准施治;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大督导帮扶,统筹打好促发展、保蓝天、惠民生“组合拳”。

在能源结构方面,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持续巩固“双代”成果,在确保“双代”改造户稳定取暖的同时,完善长效机制,严禁清洁能源替代区域散煤复燃。

在交通运输结构方面,继续提升企业铁运和新能源重型货车运输比例。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按规定比例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通过5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主城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6月1日起,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在高排放机械禁用区域内使用等措施强化管控。

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方面,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对全市900余家涉气企业全部全部纳入减排清单,制定“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措施,分类统计、动态更新,开展“升A晋B”行动,全力帮扶重点行业实施治理设施优化提升,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力争全年A级、B级企业数量增加30%。并通过对涉气企业实行“一企一档”,推进烟气量、烟气湿度、排空高度、厂界允许浓度限值纳入排污许可。加快重点行业企业治理技术升级和防水卷材、钢网加工产业集群升级改造进度,优化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着力减少污染物排放。

在面源污染治理方面,持续强化对建筑施工、城市道路、公路、工业企业、线性工程、运输车辆和裸露地面等领域的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细化完善并动态更新重点扬尘污染源清单,健全扬尘超标“发现—推送—查处—反馈”闭环监管机制。力争2022年全市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

同时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和时段,冬病夏治、四季常治。强化工业企业VOCs治理和生活源VOCs污染控制,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全时段狠抓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双禁”,完善正面清单制度,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战略新兴产业、军工单位、涉及民生和城市运转类企业、生活服务业、微涉气企业少检查、免打扰,最大程度保障正常生产秩序。加大环保产业扶持力度,培育一批环保龙头企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美丽定州。

来源:定州生态环境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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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定州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定州市2022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要点》(以下简称《要点》),确定2022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6%以上;优良天数达到263天以上,比率达到72.1%以上。

《要点》明确,2022年定州市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为核心,强化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防控,坚持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协同治理,精准施策、科学治理、依法监管,统筹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污染防治,强力推进“十条措施”落实,集中开展工业企业全面达标排放、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面源污染治理、产业集群升级改造、餐饮油烟整治、臭氧污染防治、重污染天气消除七个专项行动,统筹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和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绿色低碳、生态优美的现代化河北作出新贡献。

根据《要点》,定州市将优化调整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源头治理、治本攻坚;突出工业污染治理、面源扬尘治理、臭氧污染防治并重,系统治理、协同减排;强化科技支撑,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精准决策、精准施治;积极服务高质量发展,加大督导帮扶,统筹打好促发展、保蓝天、惠民生“组合拳”。

在能源结构方面,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持续巩固“双代”成果,在确保“双代”改造户稳定取暖的同时,完善长效机制,严禁清洁能源替代区域散煤复燃。

在交通运输结构方面,继续提升企业铁运和新能源重型货车运输比例。城市建成区新增或更新的环卫(清扫车和洒水车)、邮政、轻型物流配送车辆按规定比例使用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通过5月1日起,全市行政区域内(除高速公路)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通行,主城区禁止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货车通行;6月1日起,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在高排放机械禁用区域内使用等措施强化管控。

在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方面,按照“多排多限、少排少限、不排不限”原则,对全市900余家涉气企业全部全部纳入减排清单,制定“一厂一策”差异化管控措施,分类统计、动态更新,开展“升A晋B”行动,全力帮扶重点行业实施治理设施优化提升,提高绩效管理水平,力争全年A级、B级企业数量增加30%。并通过对涉气企业实行“一企一档”,推进烟气量、烟气湿度、排空高度、厂界允许浓度限值纳入排污许可。加快重点行业企业治理技术升级和防水卷材、钢网加工产业集群升级改造进度,优化企业生产工艺,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着力减少污染物排放。

在面源污染治理方面,持续强化对建筑施工、城市道路、公路、工业企业、线性工程、运输车辆和裸露地面等领域的扬尘污染综合整治,细化完善并动态更新重点扬尘污染源清单,健全扬尘超标“发现—推送—查处—反馈”闭环监管机制。力争2022年全市PM10年均浓度同比下降10%以上。

同时聚焦重点区域、领域和时段,冬病夏治、四季常治。强化工业企业VOCs治理和生活源VOCs污染控制,建成区禁止露天烧烤,全时段狠抓露天焚烧和烟花爆竹燃放“双禁”,完善正面清单制度,对国家和省重点项目、战略新兴产业、军工单位、涉及民生和城市运转类企业、生活服务业、微涉气企业少检查、免打扰,最大程度保障正常生产秩序。加大环保产业扶持力度,培育一批环保龙头企业。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设生态美丽定州。

来源:定州生态环境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