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处置情况

河北省2019年2季度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企业处理及整改情况

发布日期:2019-08-02 08:37 信息来源: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序号 行政区划 企业名称 重点类型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1 唐山市 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 2019年5月31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唐环责改字〔2019〕11-131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企业聘请第三方公司制定方案,高质量实施提标改造工程,提标改造于2019年7月底前开工。
2 邯郸市 河北镕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水类 2019年7月7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馆环责改字〔2019〕H13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企业加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 衡水市 景县龙华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 2019年6月21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县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景环责改字〔2019〕123号)责令立即停止超标排污行为,同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景环罚告字〔2019〕12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景环听告字〔2019〕123号)。2019年6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景环罚字〔2019〕123号),处罚款12.5万元。 企业调整工艺,提升改造。
4 定州市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废气废水类 2019年6月4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定环责改字〔2019〕022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7月7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定环罚听告字〔2019〕0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定环罚先告字〔2019〕067号),处罚款30万元。 企业对污水处理封闭装置进行优化,保证污水处理装置运行参数,目前已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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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处置情况

序号 行政区划 企业名称 重点类型 生态环境部门具体处理处置情况 企业采取具体整改措施
1 唐山市 河北玉田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 2019年5月31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唐环责改字〔2019〕11-131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企业聘请第三方公司制定方案,高质量实施提标改造工程,提标改造于2019年7月底前开工。
2 邯郸市 河北镕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水类 2019年7月7日,邯郸市生态环境局馆陶县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馆环责改字〔2019〕H13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企业加强管理,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达标排放。
3 衡水市 景县龙华污水处理厂 污水处理厂 2019年6月21日,衡水市生态环境局景县分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景环责改字〔2019〕123号)责令立即停止超标排污行为,同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景环罚告字〔2019〕123号)、《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景环听告字〔2019〕123号)。2019年6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景环罚字〔2019〕123号),处罚款12.5万元。 企业调整工艺,提升改造。
4 定州市 河北旭阳焦化有限公司 废气废水类 2019年6月4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定环责改字〔2019〕022号),责令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2019年7月7日,定州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下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定环罚听告字〔2019〕067号)、《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定环罚先告字〔2019〕067号),处罚款30万元。 企业对污水处理封闭装置进行优化,保证污水处理装置运行参数,目前已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