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燕赵都市报:我省将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发布日期:2023-02-13 17:37 信息来源:燕赵都市报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023年2月13日第2版头条

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记者 杨佳薇 何晨曦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六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了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主要目标,并将从五个方面加强实施。

加强源头防控:到2025年力争光伏发电装机总规模达6000万千瓦

《方案》提出,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区管控体系。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环境准入体系,优化生态环境影响相关评价方法和准入要求,推进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审批联动,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严禁违规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合理控制煤化工、煤制油气产能规模。

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打造冀北清洁能源基地和唐山、沧州、沿太行山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压茬推进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项目建设。合理控制煤电规模,重点削减散煤等非电用煤,严禁新建自备燃煤机组,推动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到2025年,力争全省光伏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风电装机总规模达到4600万千瓦,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占比持续降低。

突出重点领域:到2025年钢铁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

《方案》提出,将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引导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和能效基准水平的钢铁企业,对照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到2025年全省钢铁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力争达到30%。

立足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到2025年,沿海港口大宗货物绿色低碳集疏运比例达到85%以上。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雄安新区近零能耗建筑核心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面积约135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当年竣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协同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到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

优化环境治理: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方案》提出,将巩固拓展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成果,统筹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开展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对标行动,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

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形成雄安新区率先突破、各市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加快承德国家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及唐山、邯郸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实现大宗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禁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添汞产品的非法生产,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

开展模式创新:创新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

《方案》提出,将支持大气污染重点传输通道城市开展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传统产业提升改造,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

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及温室气体减排,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推进示范创建目标、路径、措施、效果协同,创新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推动开展城市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试点示范,力争2030年前所有设区市实现“双达”。

强化支撑保障:加快完善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

《方案》提出,将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开展水土保持措施碳汇效应研究。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共性技术示范、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

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制定火电、石灰、砖瓦、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落实低碳产品标识制度。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逐步开展碳排放评价,探索增加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查核算体系,开展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

目标

到2025年,全省减污降碳

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提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

到2025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13%以上

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达到国家要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13%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国家要求。

77%以上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7%以上。

36.5%

森林覆盖率达到36.5%,森林蓄积量达到1.95亿立方米。

到2030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19%以上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以上。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20亿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达到3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20亿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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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13日第2版头条

燕赵都市报纵览新闻记者 杨佳薇 何晨曦

日前,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六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了我省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主要目标,并将从五个方面加强实施。

加强源头防控:到2025年力争光伏发电装机总规模达6000万千瓦

《方案》提出,将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分区和用途管制要求,将碳达峰碳中和要求纳入“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区管控体系。依法加快城市建成区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或关闭退出。

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健全以环评制度为主体的环境准入体系,优化生态环境影响相关评价方法和准入要求,推进规划环评审查和项目环评审批联动,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体系。严禁违规新增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合理控制煤化工、煤制油气产能规模。

统筹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发展,推动能源供给体系清洁化低碳化和终端能源消费电气化。打造冀北清洁能源基地和唐山、沧州、沿太行山光伏发电应用基地,压茬推进张家口、承德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项目建设。合理控制煤电规模,重点削减散煤等非电用煤,严禁新建自备燃煤机组,推动自备燃煤机组实施清洁能源替代,鼓励自备电厂转为公用电厂。到2025年,力争全省光伏发电装机总规模达到6000万千瓦,风电装机总规模达到4600万千瓦,煤炭消费量较2020年下降10%左右;“十五五”时期煤炭消费占比持续降低。

突出重点领域:到2025年钢铁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

《方案》提出,将加快工业领域源头减排、过程控制、末端治理、综合利用全流程绿色发展。引导未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和能效基准水平的钢铁企业,对照标杆水平实施改造升级,到2025年全省钢铁企业全部达到环保绩效A级水平,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产能力争达到30%。

立足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建设,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绿色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到2025年,沿海港口大宗货物绿色低碳集疏运比例达到85%以上。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推进雄安新区近零能耗建筑核心示范区建设,到2025年,全省累计建设近零能耗建筑面积约135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竣工绿色建筑占当年竣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比达到50%以上。

推行农业绿色生产方式,协同推进种植业、畜牧业、渔业节能减排与污染治理,到2025年,主要粮食作物化肥利用率达到43%以上,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达到43%以上。

优化环境治理: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方案》提出,将巩固拓展重点城市空气质量“退后十”成果,统筹加强减污降碳协同控制,开展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能源消耗、污染物排放对标行动,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推进移动源大气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协同治理。

全面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形成雄安新区率先突破、各市梯次发展的“无废城市”集群。加快承德国家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以及唐山、邯郸国家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实现大宗工业固废贮存处置总量趋零增长。禁止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添汞产品的非法生产,从源头减少含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固体废物产生。

开展模式创新:创新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

《方案》提出,将支持大气污染重点传输通道城市开展区域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试点,加快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推进传统产业提升改造,构建绿色低碳工业体系。

统筹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以及温室气体减排,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要求,推进示范创建目标、路径、措施、效果协同,创新不同类型城市减污降碳推进机制。推动开展城市二氧化碳达峰和空气质量达标试点示范,力争2030年前所有设区市实现“双达”。

强化支撑保障:加快完善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

《方案》提出,将开展烟气超低排放与碳减排协同技术创新,开展水土保持措施碳汇效应研究。加快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共性技术示范、制造、系统集成和产业化。

完善生态环境标准体系,制定火电、石灰、砖瓦、耐火材料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加快完善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标准。落实低碳产品标识制度。

在环境影响评价中逐步开展碳排放评价,探索增加减污降碳协同度评价内容。建立统一规范的碳排放核查核算体系,开展地区、行业、企业、产品等碳排放核查核算。

目标

到2025年,全省减污降碳

协同推进工作格局基本形成

《方案》提出,统筹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应对气候变化,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锚定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把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总抓手,科学把握污染防治和气候治理的整体性,以结构调整、布局优化为关键,以优化治理路径为重点,以政策协同、机制创新为手段,完善法规标准,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高环境治理综合效能,实现环境效益、气候效益、经济效益多赢,加快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

到2025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基本形成;重点区域、重点领域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明显成效,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减污降碳协同度有效提升。

13%以上

全省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下降达到国家要求,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13%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达到国家要求。

77%以上

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7%以上。

36.5%

森林覆盖率达到36.5%,森林蓄积量达到1.95亿立方米。

到2030年,全省减污降碳协同能力显著提升,助力实现碳达峰目标;碳达峰与空气质量改善协同推进取得显著成效;水、土壤、固体废物等污染防治领域协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

19%以上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9%以上。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2.20亿立方米

森林覆盖率达到38%左右,森林蓄积量达到2.20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