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媒体播报

河北法制报:推进《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进展缓慢 21个县(市、区)环保 部门负责人被约谈

发布日期:2018-11-07 14:07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本报讯 (记者 郑伟)1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对推进《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进展缓慢的保定市竞秀区等21个县(市、区)环保分局负责人进行了公开约谈。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18年环境执法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在实施《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三年持续行动计划”的过程中,自今年起连续三年,所有地市级、县(市、区)级环保部门均要有适用配套办法案件,不断强化排污者责任,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此次被公开约谈的21个县(市、区)环保部门,在推进《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上均不同程度存在进展缓慢的问题。
  约谈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对各地推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情况及环境行政处罚方面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要求:被约谈的21个县(市、区)务必于11月底前实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全覆盖;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和录入系统工作,务必于11月底前将案件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各地要通过开展案例分析、专项培训、实战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规范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被约谈的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负责人就约谈事项进行了说明,表示将不折不扣地推进《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媒体播报

  本报讯 (记者 郑伟)11月5日,省生态环境厅对推进《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进展缓慢的保定市竞秀区等21个县(市、区)环保分局负责人进行了公开约谈。
  据了解,生态环境部印发的《2018年环境执法工作要点》明确提出:在实施《环境保护法》四个配套办法“三年持续行动计划”的过程中,自今年起连续三年,所有地市级、县(市、区)级环保部门均要有适用配套办法案件,不断强化排污者责任,严惩重罚环境违法行为。此次被公开约谈的21个县(市、区)环保部门,在推进《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上均不同程度存在进展缓慢的问题。
  约谈会上,省生态环境厅有关负责人对各地推动《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情况及环境行政处罚方面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并提出要求:被约谈的21个县(市、区)务必于11月底前实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案件全覆盖;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和录入系统工作,务必于11月底前将案件信息全部录入系统;各地要通过开展案例分析、专项培训、实战练兵等活动,切实提高执法水平,规范环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案卷质量。
  被约谈的各县(市、区)环保分局负责人就约谈事项进行了说明,表示将不折不扣地推进《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