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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城网:河北 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

发布日期:2018-09-29 11:04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艺萌  
2018-09-29 06:51:30
 

  长城网9月28日讯(记者 张艺萌)日前,省环保厅印发《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提出,对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科学制定差别化停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

  意见指出,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运输结构合理、产品优质高端的企业,不予错峰生产。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不符合现行行业产业政策,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全面停产治理。

  坚持错峰与应急相结合 分类管理差异化错峰生产

  意见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对涉及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扶贫易地搬迁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在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但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以保障民生为由规避错峰生产。同时要坚持错峰与应急相结合,重点行业企业在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的同时,要提高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应急响应措施。

  意见提出,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且符合现行行业产业政策的企业,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类管理、差异化错峰生产。对部分生产工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运输结构基本合理、产品中端的企业,错峰生产20%-30%;对仅达到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运输结构不合理、产品低端的企业,错峰生产50%-60%。

  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不符合现行行业产业政策,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停产治理。

  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和差异化指标。通用指标是各类企业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必须依法处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才能按照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并按规定比例进行错峰生产。差异化指标是体现各类企业环保治理水平的个性指标,根据能源结构、排放水平、治理水平、产品附加值、运输结构等因素,对企业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定州、辛集市,2018—2019年秋冬季列入错峰生产的重点行业为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碳素、医药(农药)制造等行业。

  传输通道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增加其他行业绩效评价办法,制定本市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非传输通道城市可结合实际参考制定本地秋冬季减排方案。

  持续开展错峰生产专项督查

  意见要求,传输通道城市要在2018年10月20日前,制定本地错峰生产落实方案。

  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错峰生产专项督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罚;决不允许借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专项督察、执法检查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敷衍整改、机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

  错峰生产企业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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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长城网   作者:张艺萌  
2018-09-29 06:51:30
 

  长城网9月28日讯(记者 张艺萌)日前,省环保厅印发《河北省重点行业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指导意见》提出,对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科学制定差别化停限产措施,严禁“一刀切”。

  意见指出,对实现超低排放、工艺技术先进、运输结构合理、产品优质高端的企业,不予错峰生产。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不符合现行行业产业政策,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全面停产治理。

  坚持错峰与应急相结合 分类管理差异化错峰生产

  意见提出,坚持民生优先,对涉及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扶贫易地搬迁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在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但要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以保障民生为由规避错峰生产。同时要坚持错峰与应急相结合,重点行业企业在执行差异化错峰生产的同时,要提高污染治理设施处理效率等应急响应措施。

  意见提出,依法获得排污许可证、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且符合现行行业产业政策的企业,按照绩效评价指标进行分类管理、差异化错峰生产。对部分生产工序完成超低排放改造、运输结构基本合理、产品中端的企业,错峰生产20%-30%;对仅达到现行污染物排放标准、运输结构不合理、产品低端的企业,错峰生产50%-60%。

  对污染物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未达到排污许可管理要求,不符合现行行业产业政策,或未按期完成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改造任务的,全面停产治理。

  重点行业开展秋冬季差异化错峰生产绩效评价

  绩效评价指标分为通用指标和差异化指标。通用指标是各类企业必须达到的基本要求,达不到要求的必须依法处罚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才能按照绩效指标进行评价,并按规定比例进行错峰生产。差异化指标是体现各类企业环保治理水平的个性指标,根据能源结构、排放水平、治理水平、产品附加值、运输结构等因素,对企业进行绩效评价,根据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

  传输通道城市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定州、辛集市,2018—2019年秋冬季列入错峰生产的重点行业为钢铁、焦化、铸造、建材、碳素、医药(农药)制造等行业。

  传输通道城市可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和增加其他行业绩效评价办法,制定本市错峰生产实施方案。非传输通道城市可结合实际参考制定本地秋冬季减排方案。

  持续开展错峰生产专项督查

  意见要求,传输通道城市要在2018年10月20日前,制定本地错峰生产落实方案。

  各市及省直有关部门要持续开展错峰生产专项督查,对发现错峰生产落实不到位的实行清单式管理,挂账督办,限期整改,对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依法依规处罚;决不允许借中央、省级环保督察、专项督察、执法检查等名义采取一律停工停业停产的敷衍整改、机械整改、表面整改做法。

  错峰生产企业及时公布自行监测和污染排放数据、污染治理措施、重污染天气应对、环保违法处罚及整改等信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企业通过电子显示屏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