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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法制报: 污染源自动监控数据有无水分 我省将专项整治环保数据造假

发布日期:2018-08-28 14:53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本报讯 (记者 郑伟)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期,我省将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整治,一旦发现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专项整治由省环境综合执法局联合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执法研究部有关专家进行。
    有关专家指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对其进行运营维护,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同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能够实时有效监测企业排污情况,是有效监控企业超标排污的“第三只眼”。
    为提升科技执法效能,日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执法研究部专家为我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教学。专家以污染源自动监控异常数据研究为主题,提出运用自动监控大数据+环保执法,构建环境监测数据异常识别模型,从而可提供疑似造假企业名单、疑似造假时段分析。结合研究结果,能够直观分析企业监测数据问题及原因,从而提供执法线索,将环境执法“人海战术”变为“精确制导”,为我省开展“点穴式”执法、“机动式”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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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郑伟)记者从省环保厅获悉,近期,我省将开展污染源自动监控专项整治,一旦发现篡改、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的,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专项整治由省环境综合执法局联合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执法研究部有关专家进行。
    有关专家指出,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是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对其进行运营维护,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同时,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能够实时有效监测企业排污情况,是有效监控企业超标排污的“第三只眼”。
    为提升科技执法效能,日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执法研究部专家为我省环境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进行了专业教学。专家以污染源自动监控异常数据研究为主题,提出运用自动监控大数据+环保执法,构建环境监测数据异常识别模型,从而可提供疑似造假企业名单、疑似造假时段分析。结合研究结果,能够直观分析企业监测数据问题及原因,从而提供执法线索,将环境执法“人海战术”变为“精确制导”,为我省开展“点穴式”执法、“机动式”执法提供技术支撑和数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