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播报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媒体播报

河北青年报:环境攻坚河北定四项特有任务

发布日期:2018-08-22 15:36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纲领性文件发布,明确今明两年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2018-08-22 11:39

  21日,河北省政府召开《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环保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对该意见进行了解读。《实施意见》对大气、水、土壤等环保治理制定了新的目标和要求,措施更硬,标准更严。其中明确了2018、2019两年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将碧水保卫战细化为八大攻坚战役,而“加快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四项攻坚举措,为我省特有治理任务。

  提出多项全国领先的改革性措施

  《实施意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突出治本攻坚,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措施任务,进行了适度加严、细化、量化、实化,并大胆创新,提出了多项全国领先的改革性措施。《实施意见》的主体框架共分十个部分。第一部分深刻分析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第二部分提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第三部分是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第四部分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第五至第八部分明确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重点任务,包括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九部分提出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第十部分提出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注重与国家蓝天保卫战计划衔接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央《意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省环保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

  制定过程中,把握了四个原则,一是全面贯彻中央精神。注重与中央《意见》和国家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相衔接,与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相衔接。二是充分体现河北特色。突出河北的差异性和特殊性,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问题,努力实现治本攻坚。三是突出改革创新。认真总结了我省已有成功经验和做法,在推进措施、政策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四是坚持量化可操作。对中央《意见》进一步细化量化,对重点工作设定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意见》经过多轮次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数易其稿修改完善,并最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

  这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

  建立了完善的空气质量目标体系

  《实施意见》在目标设定、治理举措、攻坚任务、改革创新等方面,既体现河北担当,又遵循历史基础,确保可达可行可操作,具有多个方面的特色和亮点。

  实施意见一个主要亮点,就是目标更高了。在大气环境方面,《实施意见》相较于“1+18”确定的目标任务,有两个变化:建立完善空气质量目标体系;PM2.5年均浓度目标再次提高。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我省从提升好水比例、减少劣水比例以及近岸海域水质上设定了目标任务。这一目标与我省“水五十条”相比,实现了进一步细化实化和提高,并把目标逐年分解以确保完成。

  在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我省确定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大幅高于全国总体水平。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我省设定的到2020年目标也高于中央《意见》确定的目标。

  大气环境治理增加了三项硬举措

  另一个亮点体现在措施更硬。《实施意见》明确了2018、2019两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与中央《意见》相比,增加了“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结构”“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治理”三项硬举措,并对煤炭消费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下降幅度等目标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明确了2018、2019两年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其中,“强化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加强河流湖库流域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快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四项攻坚举措为我省特有治理任务。

  将中央《意见》中净土保卫战细化为5项攻坚任务,其中“开展土壤环境重点污染源整治”、“加快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两项举措为我省“自选动作”等。

  钢铁等行业实行超低排放新标准

  在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上,全省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实现了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制标准,在《实施意见》中,针对这些行业,将治理标准提高到了超低排放标准。

  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中,《实施意见》中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提高到了执行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等任务更细,共涉及发改、环保、水利、国土、工信、住建、农业、林业等58个部门和单位;改革更深,如“乡镇、开发区、港口作业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现全覆盖并推进省级联网运行”“建立与京津跨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等措施,全国首创或领先;追责更严,如《实施意见》提出,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先评优,并按程序予以追责问责等。

  相关新闻

  上半年全省收获90个优良天

  21日,河北省环保厅公布今年1到6月份全省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空气质量仍在持续改善。

  今年1-6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下降17.8%;优良天数为90天,占1-6月份总天数(181天)的49.7%,较2017年同期(89天)增加1天;重污染天数为11天,占1-6月份总天数的6.1%,较2017年(22天)减少11天。

  其中,石家庄PM2.5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2%(年度目标下降14%)。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解保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媒体播报

我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纲领性文件发布,明确今明两年水环境质量改善目标——

2018-08-22 11:39

  21日,河北省政府召开《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河北省环保厅、省工信厅、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相关负责人对该意见进行了解读。《实施意见》对大气、水、土壤等环保治理制定了新的目标和要求,措施更硬,标准更严。其中明确了2018、2019两年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将碧水保卫战细化为八大攻坚战役,而“加快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四项攻坚举措,为我省特有治理任务。

  提出多项全国领先的改革性措施

  《实施意见》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突出治本攻坚,对《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的措施任务,进行了适度加严、细化、量化、实化,并大胆创新,提出了多项全国领先的改革性措施。《实施意见》的主体框架共分十个部分。第一部分深刻分析了我省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形势。第二部分提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第三部分是总体目标和基本原则。第四部分是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第五至第八部分明确我省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的重点任务,包括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保护与修复。第九部分提出改革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第十部分提出全面加强党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领导。

  注重与国家蓝天保卫战计划衔接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中央《意见》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指示,省环保厅牵头起草了《实施意见》。

  制定过程中,把握了四个原则,一是全面贯彻中央精神。注重与中央《意见》和国家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相衔接,与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部署相衔接。二是充分体现河北特色。突出河北的差异性和特殊性,聚焦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问题,努力实现治本攻坚。三是突出改革创新。认真总结了我省已有成功经验和做法,在推进措施、政策机制等方面进行了创新突破。四是坚持量化可操作。对中央《意见》进一步细化量化,对重点工作设定时间表、路线图。《实施意见》经过多轮次征求各地、各部门意见建议,数易其稿修改完善,并最终以省委、省政府名义印发。

  这是我省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标志着我省污染防治攻坚战全面打响。

  建立了完善的空气质量目标体系

  《实施意见》在目标设定、治理举措、攻坚任务、改革创新等方面,既体现河北担当,又遵循历史基础,确保可达可行可操作,具有多个方面的特色和亮点。

  实施意见一个主要亮点,就是目标更高了。在大气环境方面,《实施意见》相较于“1+18”确定的目标任务,有两个变化:建立完善空气质量目标体系;PM2.5年均浓度目标再次提高。

  在水环境质量方面,我省从提升好水比例、减少劣水比例以及近岸海域水质上设定了目标任务。这一目标与我省“水五十条”相比,实现了进一步细化实化和提高,并把目标逐年分解以确保完成。

  在主要污染物减排方面,我省确定的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均大幅高于全国总体水平。在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我省设定的到2020年目标也高于中央《意见》确定的目标。

  大气环境治理增加了三项硬举措

  另一个亮点体现在措施更硬。《实施意见》明确了2018、2019两年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与中央《意见》相比,增加了“大力调整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结构”“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开展秸秆和垃圾露天焚烧专项治理”三项硬举措,并对煤炭消费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下降幅度等目标进行了细化,提出了更高要求。

  明确了2018、2019两年水环境质量改善的目标,其中,“强化工业污水限期达标整治”“加强河流湖库流域综合治理”“深入推进地下水超采治理”“加快雄安新区及白洋淀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等四项攻坚举措为我省特有治理任务。

  将中央《意见》中净土保卫战细化为5项攻坚任务,其中“开展土壤环境重点污染源整治”、“加快建设土壤污染综合防治先行区”两项举措为我省“自选动作”等。

  钢铁等行业实行超低排放新标准

  在工业企业达标排放上,全省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实现了国家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限制标准,在《实施意见》中,针对这些行业,将治理标准提高到了超低排放标准。

  水环境综合治理措施中,《实施意见》中将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提高到了执行地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此外,实施意见要求等任务更细,共涉及发改、环保、水利、国土、工信、住建、农业、林业等58个部门和单位;改革更深,如“乡镇、开发区、港口作业区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实现全覆盖并推进省级联网运行”“建立与京津跨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建立重点工业企业环保‘领跑者’制度”等措施,全国首创或领先;追责更严,如《实施意见》提出,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相关领导班子成员不得评先评优,并按程序予以追责问责等。

  相关新闻

  上半年全省收获90个优良天

  21日,河北省环保厅公布今年1到6月份全省空气质量状况,数据显示,空气质量仍在持续改善。

  今年1-6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60微克/立方米,较2017年同期下降17.8%;优良天数为90天,占1-6月份总天数(181天)的49.7%,较2017年同期(89天)增加1天;重污染天数为11天,占1-6月份总天数的6.1%,较2017年(22天)减少11天。

  其中,石家庄PM2.5平均浓度为8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9.2%(年度目标下降14%)。

  ■文/河北青年报记者解保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