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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人报: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管理将有新标准

发布日期:2018-03-23 14:10 信息来源: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稿件来源:河北工人报  

 

    本报讯(记者杨毅松)近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河北首次制订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两项地方标准。目前,该两项标准报经省政府同意,已于2018年2月14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并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此次通过的两项标准均是河北省首次制订,是国内首个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制订的地方标准、首个针对医疗废物焚烧控制制订的地方标准,标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

    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国家标准相比大幅加严。如《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明确了有组织排放源控制项目为臭气浓度,限值为1000,与国标限值2000相比,收严了50%;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控制项目氨,限值为0.2mg每立方米,与国家最严的一级标准1.0相比,也更加严格。同样,《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20、100、400,比国家标准65、200、500更加严格;重金属类基本上是加严了50%,如汞及其化合物,地方标准是0.05,而国家标准是0.1。

    同时,为加强我省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避免废水外排对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在《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明确提出了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的要求。

    据悉,河北省环保厅目前正抓紧安排部署对新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尽早发挥新标准对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和约束企业污染达标排放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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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件来源:河北工人报  

 

    本报讯(记者杨毅松)近日,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了河北首次制订的《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两项地方标准。目前,该两项标准报经省政府同意,已于2018年2月14日由河北省环境保护厅、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发布,并于2018年4月1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此次通过的两项标准均是河北省首次制订,是国内首个针对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制订的地方标准、首个针对医疗废物焚烧控制制订的地方标准,标准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

    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国家标准相比大幅加严。如《生活垃圾填埋场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明确了有组织排放源控制项目为臭气浓度,限值为1000,与国标限值2000相比,收严了50%;周界监控点恶臭污染物控制项目氨,限值为0.2mg每立方米,与国家最严的一级标准1.0相比,也更加严格。同样,《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为20、100、400,比国家标准65、200、500更加严格;重金属类基本上是加严了50%,如汞及其化合物,地方标准是0.05,而国家标准是0.1。

    同时,为加强我省医疗废物处置机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避免废水外排对水生态环境产生影响,在《医疗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中明确提出了医疗废物焚烧处置机构产生的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的要求。

    据悉,河北省环保厅目前正抓紧安排部署对新标准的宣传贯彻和培训工作,尽早发挥新标准对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和约束企业污染达标排放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