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厅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 首页 > 省厅动态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大气环境处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发布日期:2022-08-31 17:00 信息来源: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我国公务员奖励的最高荣誉,本届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充分体现了对受表彰对象的高度褒奖和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殷切期望,树立起谁让人民满意、谁就能立功获奖的鲜明导向,对进一步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河北省13名公务员、7个公务员集体分别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我厅大气环境处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省厅动态

8月30日,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受表彰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牢记使命责任、勇于担当作为。

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是我国公务员奖励的最高荣誉,本届首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表彰397名“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198个“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充分体现了对受表彰对象的高度褒奖和对公务员队伍建设的殷切期望,树立起谁让人民满意、谁就能立功获奖的鲜明导向,对进一步激励动员广大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河北省13名公务员、7个公务员集体分别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我厅大气环境处被授予全国“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