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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

发布日期:2022-06-09 15:26 信息来源:科技与宣传教育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6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精神,集体学习《河北省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晋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深刻阐明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所处的历史阶段,对新形势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为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贡献更大的力量。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河北省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充分认识考核办法“指挥棒”的鲜明作用。考核办法制定的目的就是要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简单明了的指标体系实现量化考核,通过考核机制的建立,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二是要认真研究考核办法,确保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系统的各项指标要求,在考核中要努力争先创优。同时,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帮扶各市用科学、有效的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以最小的代价,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发展影响,保障经济平稳有序运行。三是按照考核办法中量化考核的思维和理念,制定对各处室单位和各市局的考核标准体系,激励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解放思想、真抓实干,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学法是厅党组会一项制度安排,助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要坚持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力,坚持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让法律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坚持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6月3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了其他事项。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厅级干部、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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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省生态环境厅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精神,集体学习《河北省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晋宇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深刻阐明了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所处的历史阶段,对新形势下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作出重大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提供了方向指引和根本遵循。全省生态环境系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文章精神,认真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现新的突破,为建设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河北贡献更大的力量。

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河北省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抓好贯彻落实。一是要充分认识考核办法“指挥棒”的鲜明作用。考核办法制定的目的就是要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以简单明了的指标体系实现量化考核,通过考核机制的建立,调动各级各部门工作的主观能动性。二是要认真研究考核办法,确保高质量完成生态环境系统的各项指标要求,在考核中要努力争先创优。同时,要增强主动服务意识,帮扶各市用科学、有效的措施推动各项工作,以最小的代价,高质量完成工作目标要求,最大限度减少对经济发展影响,保障经济平稳有序运行。三是按照考核办法中量化考核的思维和理念,制定对各处室单位和各市局的考核标准体系,激励全省生态环境系统广大干部解放思想、真抓实干,营造争先创优良好氛围,按要求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

会议强调,学法是厅党组会一项制度安排,助力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要坚持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力,坚持用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让法律成为生态环境保护刚性的约束和不可触碰的高压线,坚持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会议还传达学习了6月3日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了其他事项。

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厅党组成员出席会议,厅级干部、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