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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印发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1-11-24 08:39 信息来源: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近日,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重要配套文件,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政策保障。

《管理办法》包括六个部分:总则、申报评估、价值实现、第三方审核机构、监督管理、附则。总则部分,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平台建设、实现目的等内容,着重体现“降碳产品价值实现”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试点先行、稳步推进、诚实守信、公平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申报评估部分,从降碳产品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公示、专家评审、评估等方面规范降碳产品申报和评估工作。价值实现部分,规范降碳产品价值实现过程各个环节,包括降碳产品价值实现主体、价值实现平台、价值实现方式、价值实现信息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第三方审核机构部分,对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备案登记资格提出了要求,并对核证工作的原则做出了规定。监督管理部分,主要包括对管理部门、承担单位、第三方审核机构、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同时,提出了鼓励设立低碳转型基金或绿色发展基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培育壮大我省降碳产品开发机构和第三方审核机构等激励措施。

《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实现了三个具有我省特色的创新工作。一是从林业固碳产品入手,率先在承德林业资源富集地区和钢铁、焦化等行业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二是依托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和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搭建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管理平台和价值实现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健全降碳产品审核、备案工作机制。三是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拓展,不断丰富降碳产品种类和实施范围,将降碳产品开发由固碳产品扩大到可再生能源、近零能耗建筑、碳普惠等,将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到其他“两高”行业,助力我省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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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北省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河北省降碳产品价值实现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建立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重要配套文件,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提供了政策保障。

《管理办法》包括六个部分:总则、申报评估、价值实现、第三方审核机构、监督管理、附则。总则部分,明确了管理办法的制定依据、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平台建设、实现目的等内容,着重体现“降碳产品价值实现”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试点先行、稳步推进、诚实守信、公平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申报评估部分,从降碳产品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公示、专家评审、评估等方面规范降碳产品申报和评估工作。价值实现部分,规范降碳产品价值实现过程各个环节,包括降碳产品价值实现主体、价值实现平台、价值实现方式、价值实现信息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第三方审核机构部分,对第三方审核机构的备案登记资格提出了要求,并对核证工作的原则做出了规定。监督管理部分,主要包括对管理部门、承担单位、第三方审核机构、市场主体的监督管理,同时,提出了鼓励设立低碳转型基金或绿色发展基金、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培育壮大我省降碳产品开发机构和第三方审核机构等激励措施。

《管理办法》的发布实施,实现了三个具有我省特色的创新工作。一是从林业固碳产品入手,率先在承德林业资源富集地区和钢铁、焦化等行业开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试点。二是依托河北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和河北环境能源交易所搭建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管理平台和价值实现平台,逐步探索建立健全降碳产品审核、备案工作机制。三是通过试点总结经验、全面拓展,不断丰富降碳产品种类和实施范围,将降碳产品开发由固碳产品扩大到可再生能源、近零能耗建筑、碳普惠等,将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广到其他“两高”行业,助力我省实现绿色低碳转型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