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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扎实推进河北省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分析工作

发布日期:2021-09-09 11:46 信息来源: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省生态环境厅加快推动降碳产品价值有效转化工作,根据工作分工,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承担了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河北省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分析。

该项工作国内尚无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创新性和突破性较大。接到工作任务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在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等部门的积极支持下,经过近1个月的紧张工作,通过对全省2019年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参考钢铁行业系列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13),进行比较研究,初步测算出全省钢铁行业分工序吨产品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值,完成了《河北省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分析报告(咨询版)》。

为了提高测算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2021年9月5日,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河北省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分析专家咨询会,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单位派员参加会议。会议邀请省钢铁行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节能低碳研究等方面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经质询和讨论,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河北省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分析报告,测算方法基本合理,报告内容较齐全,数据较详实,经修改完善后,可为钢铁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可核算、可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将持续做好钢铁等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分析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与会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对测算分析报告修改完善,尽快形成“符合企业实际、激励节能降碳”的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二是如果时间允许,结合我省2020年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结果,对本次提出的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进行修订完善。三是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和经验,抓紧谋划焦化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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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实施意见》,省生态环境厅加快推动降碳产品价值有效转化工作,根据工作分工,省排污权交易中心承担了降碳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中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河北省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分析。

该项工作国内尚无可借鉴的成熟经验,创新性和突破性较大。接到工作任务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工作专班,在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等部门的积极支持下,经过近1个月的紧张工作,通过对全省2019年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参考钢铁行业系列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13),进行比较研究,初步测算出全省钢铁行业分工序吨产品二氧化碳排放基准值,完成了《河北省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分析报告(咨询版)》。

为了提高测算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2021年9月5日,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在石家庄市组织召开了河北省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分析专家咨询会,应对气候变化与对外合作处、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省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等单位派员参加会议。会议邀请省钢铁行业协会、环境影响评价、节能低碳研究等方面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经质询和讨论,与会领导和专家一致认为:河北省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分析报告,测算方法基本合理,报告内容较齐全,数据较详实,经修改完善后,可为钢铁行业二氧化碳排放量“可核算、可管理”提供技术保障。

省排污权交易中心将持续做好钢铁等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分析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与会领导和专家的意见和建议,抓紧对测算分析报告修改完善,尽快形成“符合企业实际、激励节能降碳”的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二是如果时间允许,结合我省2020年钢铁行业重点排放单位碳核查结果,对本次提出的钢铁行业碳排放基准值进行修订完善。三是总结工作中的不足和经验,抓紧谋划焦化行业碳排放基准值测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