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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真碰硬 亮剑发声 第五专员办首次公开约谈央企

发布日期:2021-04-15 09:57 信息来源: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307国道衡水段改造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深州市、武强县空气质量改善造成严重影响,施工方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央企,对市县两级多次提出的治理要求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污染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4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该企业进行了公开约谈。

会议以播放视频片的形式,对道路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通报,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兼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张贵金就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央企,要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为其他道路施工单位立好标杆、当好示范、做好表率。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无条件服从地方政府提出的各项环境监管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效果落实在数据上,把各项环保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底整改。对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扬尘污染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季节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相应的扬尘管控方案,并进行动态调整。认真学习《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自觉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夏季高温时段,路面铺油要实行错时作业,有效减少臭氧污染。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市相关部门、县(市)领导包联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路段全面包联,明确责任人,做到全覆盖,对包联工作开展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包联责任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提请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加强对公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处罚到位,防止带病作业。

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波对全市干线公路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在约谈会上做了表态发言。衡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深州市、武强县人民政府分管环保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衡水日报、衡水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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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国道衡水段改造施工过程中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对深州市、武强县空气质量改善造成严重影响,施工方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央企,对市县两级多次提出的治理要求重视不够,整改不彻底,污染问题长期没有得到有效解决。2021年4月14日,省生态环境厅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对该企业进行了公开约谈。

会议以播放视频片的形式,对道路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了通报,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兼第五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主任张贵金就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央企,要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承担起应有的社会责任,为其他道路施工单位立好标杆、当好示范、做好表率。必须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无条件服从地方政府提出的各项环境监管要求,把责任扛在肩上、工作抓在手上、效果落实在数据上,把各项环保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彻底整改。对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的扬尘污染突出问题,严格落实《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施工扬尘污染防治专项施工方案》有关规定,结合季节特点、不同施工阶段,制定相应的扬尘管控方案,并进行动态调整。认真学习《河北省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自觉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夏季高温时段,路面铺油要实行错时作业,有效减少臭氧污染。

三是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建立市相关部门、县(市)领导包联制度,对重点问题、重点路段全面包联,明确责任人,做到全覆盖,对包联工作开展和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对包联责任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整改效果不明显的提请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要求,加强对公路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处罚到位,防止带病作业。

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吴波对全市干线公路扬尘治理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中建铁路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主要负责同志及相关部门在约谈会上做了表态发言。衡水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领导,深州市、武强县人民政府分管环保领导,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以及衡水日报、衡水电视台等新闻单位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