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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专员办联合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第二督查组对承德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开展专项监察

发布日期:2021-02-03 17:55 信息来源:第二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敦促承德市汲取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导致区域空气质量恶化的教训,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第二专员办主任赵振兴同志高度重视,指导推动,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督导监察工作早安排,早部署,2021年1月19日向承德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抓好“两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工作的提示函》(冀环监二办函〔2021〕4号),就做好2021年“两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工作提出预警提示。1月22日向张家口市政府和承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张家口市承德市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专项监察的通知》(冀环监二办字〔2021〕4号),制定并印发了专项监察工作方案,决定联合省重点工作大督查驻张家口市、承德市督查组自1月25日开始对张家口市、承德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开展专项监察。

2021年2月2日下午,第二专员办联合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第二督查组在承德市政府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专项监察汇报会,听取承德市政府关于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的汇报,承德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等市直部门分别汇报了本部门在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中承担的主要职责、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承德市政府副市长崔万峰同志对各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第二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副主任、环境监察二处处长牛国新同志对承德市做好“两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工作提出加强宣传、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强化震慑等具体要求。会后,专项监察组对市直各部门责任分工、方案制定、禁售禁放区划定、宣传动员、执法监管、督导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台账和文件资料进行了现场核查。

下一步,专项监察组将下沉到承德市各县(市、区)和重点乡镇,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履职情况和取得实效进行明察暗访,对履职尽责、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真正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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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有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督促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履职尽责,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取得实效,实现“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好局,起好步,敦促承德市汲取2020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导致区域空气质量恶化的教训,省生态环境厅环境监察专员、第二专员办主任赵振兴同志高度重视,指导推动,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督导监察工作早安排,早部署,2021年1月19日向承德市人民政府下达《关于抓好“两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工作的提示函》(冀环监二办函〔2021〕4号),就做好2021年“两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工作提出预警提示。1月22日向张家口市政府和承德市政府下发了《关于在张家口市承德市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专项监察的通知》(冀环监二办字〔2021〕4号),制定并印发了专项监察工作方案,决定联合省重点工作大督查驻张家口市、承德市督查组自1月25日开始对张家口市、承德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开展专项监察。

2021年2月2日下午,第二专员办联合省重点工作大督查第二督查组在承德市政府召开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专项监察汇报会,听取承德市政府关于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安排部署和开展情况的汇报,承德市公安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供销合作社等市直部门分别汇报了本部门在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中承担的主要职责、当前工作开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承德市政府副市长崔万峰同志对各部门提出明确要求,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第二环境监察专员办公室副主任、环境监察二处处长牛国新同志对承德市做好“两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放管控工作提出加强宣传、压实责任、狠抓落实、强化震慑等具体要求。会后,专项监察组对市直各部门责任分工、方案制定、禁售禁放区划定、宣传动员、执法监管、督导检查等方面的工作台账和文件资料进行了现场核查。

下一步,专项监察组将下沉到承德市各县(市、区)和重点乡镇,对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履职情况和取得实效进行明察暗访,对履职尽责、工作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人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真正压实责任,传导压力,确保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