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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海兴县分局多措并举 保障春夏季空气质量

发布日期:2022-05-18 10:15 信息来源:海兴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为保障春夏季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海兴县分局多措并举,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1-4月份,沧州市海兴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0,同比下降13.04%;PM10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4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97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8%。

一是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充分利用分表计电、污染源在线监测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排查环境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1-4月份,共计检查企业445家次,发现问题54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47个,立案处罚7个,检查情况均录入现场执法APP系统。

二是加强监督考核频次。持续加强机动车、扬尘污染、散煤管控、烟花爆竹、秸秆焚烧等督导检查力度,建立了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划区设片、细化分工、强化责任。各村精选防火巡查员,进行全乡域无死角巡查灭火。加大对闲置、裸露土地的巡查力度,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春节以来,制止燃放烟花爆竹154起,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缴获和主动上缴烟花爆竹47箱。

三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采取“三不两直”、昼查与夜查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节假日查与日常巡查结合等措施,重点对可能影响空气质量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尤其对利用节假日直排、偷排、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咨询,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购物袋等4000余套,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提升了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凝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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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春夏季空气质量不断改善,沧州市生态环境局海兴县分局多措并举,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今年1-4月份,沧州市海兴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0,同比下降13.04%;PM10平均浓度为69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49%,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97天,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8%。

一是加强工业企业监管。充分利用分表计电、污染源在线监测等非现场监管方式排查环境隐患,对发现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1-4月份,共计检查企业445家次,发现问题54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47个,立案处罚7个,检查情况均录入现场执法APP系统。

二是加强监督考核频次。持续加强机动车、扬尘污染、散煤管控、烟花爆竹、秸秆焚烧等督导检查力度,建立了环境网格化监管体系,划区设片、细化分工、强化责任。各村精选防火巡查员,进行全乡域无死角巡查灭火。加大对闲置、裸露土地的巡查力度,做到“有烟必查、有火必罚”,严查重处违规焚烧秸秆责任人。春节以来,制止燃放烟花爆竹154起,对当事人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缴获和主动上缴烟花爆竹47箱。

三是加大巡查监管力度。采取“三不两直”、昼查与夜查结合、明查与暗访结合、节假日查与日常巡查结合等措施,重点对可能影响空气质量的工业企业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尤其对利用节假日直排、偷排、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四是加强宣传引导力度。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宣传力度,设立宣传咨询点、开展环保法律法规咨询,耐心解答群众关心的生态环境热点问题、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购物袋等4000余套,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的环保意识,提升了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凝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