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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实责任,强化举措,争取主动-沧州市水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研究地表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

发布日期:2021-03-01 10:38 信息来源:沧州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量:? 字体 :[ 大 ][ 中 ][ 小 ]

2月26日下午,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清主持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国省考断面水质状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展及国控水站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涉水企业达标排放和执法检查情况,国考断面、近岸海域、地下水考核点位、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的采样监测及整治情况。李玉清局长就做好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断面增加,生态补偿金考核办法逐步加严,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已成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压实治污责任,积极应对,争取主动,加强沟通协作,持续加大重点河流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白洋淀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国考断面水质持续向好,不断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

会议要求,要按照尽快消除出省境和入海河流地表水Ⅴ类的目标谋划工作,做好重点河流综合治理和污染管控。要加强白洋淀流域重点河流综合治理和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加大督查指导和监管执法力度;要提请市政府加强生态补水,协调水务部门积极跑办补水指标,力争多引水、引好水,实现最大限度生态增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提标改造及“一河一县一工程”,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工程尽快开工建设、落地见效,指导各县(市、区)积极谋划,在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提升水质,力争入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要加强国控水站运维管理,细化周边管理措施,专人盯办;开展“十四五”跨县界断面水质周测工作,发现超标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确保治理达标;要尽快启动2021年近岸海域自行加密监测项目,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监测工作;要加大入河口门的排查力度,开展溯源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和污染整治,保障入河水质。

会议强调,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厅相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来做;要紧盯目标,按照消Ⅴ目标进行谋划和开展,不断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要压实责任,确保各级政府的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水办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要强化举措,谋划硬措施,落实硬手段,坚定不移做好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加强沟通,争取最大效益;要争取主动,强化忧患意识,树立问题导向,主动做好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防护工作。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庞胜军、滑永辉、贾有堂出席会议并就分管工作发表意见,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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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6日下午,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李玉清主持召开水污染防治工作专班第六次会议。会议听取了国省考断面水质状况,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进展及国控水站建设管理情况,重点涉水企业达标排放和执法检查情况,国考断面、近岸海域、地下水考核点位、农村生活污水及黑臭水体的采样监测及整治情况。李玉清局长就做好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提升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今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断面增加,生态补偿金考核办法逐步加严,省委、省政府对生态文明建设要求进一步提高,水环境质量改善工作已成为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我们要统一思想认识,明确任务目标,压实治污责任,积极应对,争取主动,加强沟通协作,持续加大重点河流综合治理力度,强化白洋淀流域环境综合治理,保障国考断面水质持续向好,不断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

会议要求,要按照尽快消除出省境和入海河流地表水Ⅴ类的目标谋划工作,做好重点河流综合治理和污染管控。要加强白洋淀流域重点河流综合治理和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加大督查指导和监管执法力度;要提请市政府加强生态补水,协调水务部门积极跑办补水指标,力争多引水、引好水,实现最大限度生态增容;加快推进污水处理厂、涉水企业提标改造及“一河一县一工程”,加强督导调度,确保工程尽快开工建设、落地见效,指导各县(市、区)积极谋划,在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因地制宜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提升水质,力争入河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要加强国控水站运维管理,细化周边管理措施,专人盯办;开展“十四五”跨县界断面水质周测工作,发现超标异常情况,及时查明原因,确保治理达标;要尽快启动2021年近岸海域自行加密监测项目,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监测工作;要加大入河口门的排查力度,开展溯源工作,加强监督管理和污染整治,保障入河水质。

会议强调,各相关科室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厅相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市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要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将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的头等大事来做;要紧盯目标,按照消Ⅴ目标进行谋划和开展,不断提升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要压实责任,确保各级政府的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水办要积极发挥牵头抓总、统筹协调作用;要强化举措,谋划硬措施,落实硬手段,坚定不移做好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要加强沟通,争取最大效益;要争取主动,强化忧患意识,树立问题导向,主动做好水环境质量改善和水污染防护工作。

沧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庞胜军、滑永辉、贾有堂出席会议并就分管工作发表意见,相关科室(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